最近鄰居一樓改為營業診所冷氣4台室外機就裝在我家二樓後陽台窗前噪音轟轟響,造成我一個多月失眠胸悶.
去反應也只是敷衍裝個墊片噪音也沒解決,請環保局測量說一般噪音56.5分貝未達60分貝不超過標準,再請測低頻
噪音,一次下雨沒來一次來測時鄰居改開送風... 沒低頻噪音或未達40分貝不罰
真煩下禮拜要看心臟科和風濕免疫關節,和鄰居說過他說管路已裝完看來不想移動也不知鄰居要如何改善???
難道只能付費請人測噪音再寄存證信函以民法第184條,195條第1項起訴他嗎? 這樣要花多少時間和打官司錢?
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不要打官司最好啦!
小弟的建議是,與其要求他在已完工的設備上作修改(很難很難非常難,除非他不開業了),不如請他出資幫您做氣密窗及隔音設備,這應該實際多囉~~

要透過噪音標準來開罰,坦白說很難。小弟上班的單位的空調就是超大聲,隔壁鄰居當初也請來環保單位,結果...符合標準...老實說,要是打開我們自個兒的後陽台大門,連我都要起笑了,難怪鄰居會受不了。但噪音標準就是如此,只能看噪音製造者自己的良心了(像我們後來是花錢換設備、加隔音等做些改良),否則依法他在通過檢測後可以更屌的不鳥你....

另外他們將室外機裝在鐵皮屋頂上本身就是個問題,因為鐵皮屋頂的結構很容易起共振,聲音會更大。加制震墊幫助不多,而且也撐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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