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樓是一棟戶數少的老舊大樓,接任主委的4年來,沒有管委會章程,沒有住戶規約,前任主委也沒有交接即搬走,所有資料付之闕如,通通靠自己再慢慢得重新建立起來。
這期間也遇過一些不知道怎麼處理的糾紛,因為不想做壞人,也沒有公權力,所以也愛莫能助。
深深覺得,「管理」委員會,應該改叫「服務」委員會,哪有辦法管理呢?吃力不討好的工作而已。
大家不彷藉著這裡,交換一下心得,交流一下經驗。讓新手老鳥能夠傳承一下。
可以多多注意 政府單位的資源.公寓大廈相關法令及成功案例說明會.
主委也不是「當選」的,當時出席的也沒有幾隻小貓,是前任主委拜託承接,左右也沒別人可推,也就硬著頭皮接下來。
報備?我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出席人數,可能一輩子也達不到規定的報備門檻吧。
又跟去年一年不歡而散,
我們社區的管委會是有給職,
主委說他熱愛我們社區所以買了7戶,
但是當選人不是他本人是他姪子,
只是他姪子太忙沒有時間所以他來幫他來當,
關於這一點我們也是有疑問,但是社區保全公司說,
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有違法,
這次區分所有人大會管委會提案出來表決,
每個案子都一百多個人贊成但是現場卻沒有那麼多人,
原來是有一個人帶著十六份委託書所以他一個人就代表17張票,
另外還有人就跟保全公司的秘書小姐說我現在沒空那你幫我投好了,
這時候保全公司的副理又跑出來了,
說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這樣是沒有違法的,
感覺我們這些老老實實來開會的住戶只是來幫這些人背書的,
是感覺這些管委會的委員老是提一些需要花錢的案子,
但是他又說可以去查財務報表,
難怪真的是有可以做怪的地方嗎?
社區裡面不是沒有想做事的人,
可是照這樣下去的表決方式,
我想這些人永遠沒有當選的一天.
miket5 wrote:
反而改成抽籤的方式,想A錢的住戶進不了管委會
抽籤或輪流的方式,就會容易遇到,打死不接任的、接了不管事的、或者只顧私利的,大家還是倒楣。
MSJC wrote:
G8 高峰會的人出現...只會出張嘴GGYY的嫌東嫌西
最近就是有一件糾紛,事涉好幾戶的權益,一番功夫將這幾戶約齊了討論,也好不容易討論出一個都能接受的方案。方案當然不可能皆大歡喜,有人佔點小便宜,有人吃點小虧,但總算是有共識。
沒想到過沒幾天,其中一戶又反悔不認帳,我氣憤之下差點想推翻協議,罷手不管,你們自己去吵。但是爲顧全大局還是好言相勸,極力安撫。
現在想想,心理實在不是滋味,義務性服務還要受你這個鳥氣!「G8 高峰會」,形容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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