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家搞虐待~干鄰居個屁事??

別家搞虐待~干鄰居個屁事??

剛看一則新聞~是說里長若知情有住戶搞虐待小孩知情不報要受罰~

但是里長所管的應該還沒到人家的家務事吧?

新聞居然訪問另一位里長居然說:那鄰居住更近應該要最先受罰

???是怎樣了?牽托?人家家裡搞虐待鄰居應該管不著吧?

我連我家對面的日本鄰居幾時搬走的? 現在鄰居姓什麼我都不知道?

若是我碰到這種事我也不會去管閒事
2009-09-27 23: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屁事
朴先生 wrote:
別家搞虐待~干鄰居個...(恕刪)


別人家老婆小孩被家暴打哭的要死.讓你聽的快抓狂.

幫忙打個113.有這麼難嗎?

有時1通電話可以救活1條命
我直覺認為, 里長不應因為知情不報被懲罰,
但我也知道, 父母攻擊自己的子女, 是屬於傷害罪的範疇,
非告訴乃論罪, 這是國家應該介入處理的, 是警察要負起的,
這種事不是家務事, 是國家必須要淘汰失格的父母, 不然出人命就糟了.
但將責任加諸於非相關人士身上, 不無連坐之嫌.
他說了是"知情"不報,若是"不知情"那當然就不用報。
我覺得類似的法案很好,至少不會讓這社會角落的人求助無門。
我是覺得這個法條有點白痴

家暴

政府連強姦犯掛電子腳鍊手鍊都搞不定了

自己辦事不力 要罰人民?

真的是夠了

該弄的不弄 現在監獄裡面的死刑犯趕緊處理一下

鞭刑也快成立啦

里長也是公僕呀!罰他不服務里民也沒什麼不對。
asiacat wrote:
里長也是公僕呀!罰他...(恕刪)

那當里長真的是活該倒楣
還要管到人家家務事.............
不過要扯到鄰居就有點誇張了~
里長==也拿很多摳摳呀!!

做點事情也應該吧....不然==!!!

就是肥貓摟︿︿
我覺得里長的重點 主要是要大家要勇於主持正義吧.

他也沒有權利立法 去處罰鄰居

現在社會有太多人冷眼旁觀 不想惹事生非....
月夜神 wrote:
我覺得里長的重點 主...(恕刪)

所以說政府有點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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