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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台南市大林國宅管委會強姦了!(11/22更新)

哇...真是奇觀!呆丸還真的是鬼島無誤!無法無天了嘛!
管委會委員污錢污到不夠無誤!
黑青 wrote:
沒錯!!!!就是本大...(恕刪)
國宅一個月500管理費不便宜

像我們家附近國宅大樓有電梯 中正新城 國興(台北市萬華)等等

30坪一個月也才收300左右


還有一些公寓國宅不但不用繳管理費 每年還有三節獎金可以領


板大可以徵求代夜市後不用繳管理費 廠商回扣可以退還住戶

這樣不但省筆錢 還有額外收入


不覺得這樣感覺還不錯嗎

sean79 wrote:
台南唷?台南就要找國...(恕刪)


眷村改建
通常都是他們的大票倉
找他們應該是無解啦
經過個人今天下午在一堆市政府處室電話詢問下,這犯了三個問題
1. 經個人打電話到台南市政府都市計畫管裡課親自查證,大林國宅中庭屬於住宅區,不允許任何商業活動。所以,擺夜市,你會被開單喔~~
2. 跟據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真要擺夜市,跟據除了要國宅居民開住戶大會同意以外,需要經過上報台南市市場管理處同意,並且再由區公所、市政府相關審核。所以,擺夜市,你還是會被開單到脫褲子喔~
3. 大林國宅管委會的主管機關是台南市工務局,跟據承辦人員表示,這需要開住戶大會討論才成立,如果沒有,管委會就糗大了。所以擺夜市,你可能會被開單到全身精光喔~~

各位不用急,就像抓姦要抓現行犯,我們就等到時候11/30晚上盛大開幕,
1. 開始拍照抗議到市政府市長信箱,大家記得把大林管委會幾個字給拍進去,這樣才能證明是在大林國宅拍的。
2. 打電話到警察局去告"臨時攤販",因為他們沒有經過市場管理處登記就擺攤,警察就有義務去開單!

以上
ohiyotw wrote:
所以擺夜市,你可能會被開單到全身精光喔~~

那,罰金是從那一億多去扣嗎?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真是太扯了
開夜市開到自家院子了
真的是鬼島才會發生的事.....

黑青 wrote:
身為一個賤民實在是很...(恕刪)



大林國宅本就龍蛇雜處,前陣子朋友委託仲介代售那邊的物件,結果房仲帶客人去的時候還看到地下室住戶的車子被砸,朋友樓上的房間還住了兩個兄弟在電梯喝酒吸毒...

管委會的事情我也有聽說,只能說接手我朋友物件的老夫婦可憐囉...

黑青 wrote:
沒錯!!!!就是本大...(恕刪)




請問之前不是開管委會表決說這筆錢均分給每個住戶嗎?
還有,今天打電話給市政府單位時,他們提到可參考台中七期夜市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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