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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想說從大社區換小社區,結果遇到優良管委會。

= ="通常都是管委會通過為主啦,規則怎麼定,講清楚就好。
有人有辦法把一個停車位停進兩台汽車....他繳兩台管理費就好了...照案通過。
管理費多多益善...。
汽車停車位只能停小汽車是真的!
機車及自行車都不行!
腳踏墊也不行!
同樣是小社區,大家配合度高。
應該沒什麼不好。
自己是住3樓一層3戶,對面2戶惡鄰緊鄰隔壁……
之前就有跟樓上樓下小摩擦,也有辱罵我家人
牠請里長出面,結果當場自取其辱


後幾年小妹搬回家住,故意順道將鞋櫃放置家門口右側,
馬上招對面惡鄰咆哮反對報警,並告上法院


因牠家的腳踏車早就大剌剌放在樓下樓梯間之故(現在還是)
擺鞋櫃,也是回敬一下,沒想到這小鱉3玩這麼大



要玩牠,也很容易……但人為何要跟畜生計較呢!


Dirk-Nowitzki wrote:
我沒有要取暖!就怕房...(恕刪)




............


我看不懂你在地上滾什麼
我之前住大樓
也把鞋櫃移到門口外面,反正才佔一點空間嘛(就是這種想法)
被市政府的消防甚麼單位警告,再不改善就開罰

領背也不跟你囉嗦
整個搬進來,不礙你的眼
後來樓下搬來新住戶,開始嫌東嫌西
(我家有學齡前兒童)
領背這次火大了
之前存了一些錢,火大開始找房子
一個月後搬新家
直接買透天,鞋櫃愛擺門口,擺廚房老子爽就好

這是在告訴你一個事實
住大樓就是要遵守人家的規定
因為公共空間不是你的,連土地都不是你專屬的
人類的自私
不意外
自家想擺鞋櫃就說又沒礙到你
別人家擺就說你不守規矩
反正規矩是訂來破壞的
好好的遵守很難嘛
這就是我喜歡公寓的格局
但打死不住公寓得地方
遇到好鄰居
環境整潔又衛生
遇到爛鄰居
髒亂不堪又只會說大家都這樣做
一堆公寓門口永遠腳踏車鞋櫃有的沒得
我跟你說,管委會願意管,維持社區的公共設施的和空間的品質和清潔真的是一件好事...

當初我住的社區也是這樣,不得裝設凸出來的鐵窗,要跟牆面切齊,靠中庭側不得裝設窗型冷氣
樓梯不能亂擺私人物品和雜物等等...

可是總會有自私的人,所以現況就變成...每層樓梯間擺滿了鞋櫃鞋子,還有金爐、水桶、腳踏車
,甚至還有嬰兒車...
樓頂堆滿了盆栽雜物、垃圾,甚至還有樓頂住戶把躺椅,桌子擺到頂樓完全當成自家空中花園在用,吊滿了他家的衣服、內衣內褲。

地下室汽機車亂停,還有人把車位當倉庫,放置垃圾,不要的家具...

社區外觀由外面看,高低不平、形式不一的鐵窗,突兀的窗型冷氣都一一出籠
非常難看...

管委會都已經不想去管...因為管了就會有人出來靠腰~還有人因此告管委會
很多原本熱心的委員,最後變成無心繼續參選續任...而剩下選出的委員,都非常無能擺爛


這是你想要的居住品質嗎??原本公眾的利益要維持,要稍微犧牲一些些自我利益和方便
大家都要克制,尋求公約數,才能讓社區長久維持整潔美觀...尤其是社區漸漸老舊之後~


如果少部分人無法妥協,以這社區的一份子為榮...最後就會變成破爛貧民窟一般的社區
像我現在住的社區這樣


還是...樓主,你希望居住在這樣的社區呢?
完全同意...

silentocean wrote:
  這可以拖吊或開單...(恕刪)

Dirk-Nowitzki wrote:
我在意的是連"踏墊"都.....

這是以家為概念?以監獄為概念吧~~~~...(恕刪)


在國外,連你院子有沒有好好綠化、有沒有曬衣服都會有人干涉。

這就是國民素質的不同。

我當過一屆主委,嚴格執行過樓梯間清空的政策,結果有些住戶跟我靠腰,家裡沒地方擺,只好擺外頭,嫌我管太多...

我草,這是什麼 @#$% 理論,什麼叫家裡沒地方擺只好擺樓梯間,那你身上沒錢能搶銀行嘛?

台灣大部分人的素質還是很低,基本上還是停留在第三世界國家的水準。
neocavort wrote:
上次記得有案例:法院判管委會敗訴.


80樓的朋友已經替我回答你了, 請參閱!


layws wrote:
先需要搞清楚何謂 獎勵車位(專用車位) 與 法定車位 (約定專用)
前者才會有你講的權利,後者只要區權會通過禁止,是有效力可以禁止的

前者是惡法,未來應該不會再存在?


專有專用車位 管委會無權干涉

■停車位性質屬「專有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也就是管委會無權制止是否停放機車。

■停車位性質若屬「約定專用」 、「共用部分」,如規約有汽車停車位禁停機車之規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9條第2項規定,「住戶對共用部分之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管理委員會自得制止。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網站.


另外我要說的是: 法律規範的只是最低要求, 如果大家都能有共識, 要去營造一個舒適的家, 也都能事事想到對方, 那麼有沒有法規或是管委會要求根本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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