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舉證拉
串聯你的鄰居會比較好
直接到消防局檢舉(除非他有占用樓梯的部分)
而且你們的管委會好像不太夠力喔
感覺好像有點怕事
占用走廊的部分
應該是管委會的權責
可以找你們的主委來看
因為走廊的部分是妳們那個樓層的所有人共同持有
不是他一個人的
她堆他的東西但是如果侵犯到你的地盤包含鄰居的
你有權要求他的雜物不要堆到你的地盤上
樓梯間據我所知好像是管委會負責
一般來說是淨空
除非是所有人同意方可使用的空間
樓梯是逃生梯
是屬於消防局管轄
是屬公共設施逃生用
是禁放雜物的
D300
NIKON 80-200MM F2.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