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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管委會是否有權移動車位內的私人雜物? 請教法律問題

你想要上來取暖吧

這麼好的管委會 很有魄力

既然住戶公約怎麼規定就照著來

若自己有錯在先 應該先反省自己吧

怎麼還會指責別人???
停車場的停車位,不就是停車而已

不然改成雜物臨時堆放位
當你左右2個車位各放一個棺木
又po上網

要告管委會都不管
有這樣的管委會真好.....
我們社區沒GUTS,停車場亂七八糟,還很多人在車位上丟垃圾,等清潔人員來收

或許你一時會很生氣,但是我真的很羨慕你的社區。沒必要鬧大

adonisl wrote:
要我就報警說我的東西...(恕刪)


竟然還鼓勵做錯的事情...無言!

要來玩?
如果我是管委會
我就把當天錄影畫面洗掉
說機器故障
再來把移出去的東西全部砸爛

好啦
請問現在誰吃虧?
找警察是吧
抱歉~
沒證據說是管委會拿的
請你先拿證據出來再來告~感謝~

不可以放雜物就是不能放
放了還在叫東叫西
主張啥個鬼~
要別人守法之前先管好自己吧
悲哀 。。一堆人對於自己的私自空間都不會拿捏權力

堆放東西理虧不代表管委會可以私自執行

難怪現在管委會都搖擺的跟皇帝一樣。。。

我不住管理式大廈,但是我去過很多自以為是的管委會
其實你告贏了
不過也賠點錢給你而已
而且你要告到底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

所以對付這種人
就是先拍照存證
然後把東西全丟掉
要告慢慢來告
反正最後也只是依物品價值
再折舊賠錢而已
不痛不癢
去告,你可能會贏
然後,這麼爛的管委會,不要跟他作鄰居,搬走
咱們搬到帝寶去
好慘,車位要花錢買,卻要被管東管西
停車場是不可以放東西的
萬一起火,燒起來怎辦
shawnhuang wrote:
由於車上暫時放不下東西,我將部份所謂的雜物放置於我車位的格線內

管委會開了一張單子說三日內不主動清除的話,要移到室外

並由保全打電話給我,我告知其 我於一兩周內會去清除

但.....管委會三日後就將我東西移到室外去了

我打電話去 營建署跟新北市政府公寓大廈管理科,他們都回覆說

管委會可以開勸導單,可以函請市府派員稽查,但不可以移動我的東西

但我跟管委會爭辯無效,他們就是去移動我的東西

請教 我可以告管委會甚麼? 刑事還是民事?...(恕刪)


你就直接去警察局報失竊就好!調監視器看哪個"小偷"搬到就好
雖然公寓大廈管理法規定不能放!但是它也沒有賦予委員會or物管有執行公權力的條文!哪你不在當場東西被拿走就是偷!你如果在現在他們又拿走就是搶
東西不要去拿回直接警察局備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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