饅頭電子化 wrote:如果人家是合法的勒? 丟筆 基地台可能是合法,但是那個鐵皮屋 100% 不合法(有牆有門,不可能取的雜項執照),所以樓主及社區住戶還是可以依法檢舉的。不過依照各地拆除大隊(台北市除外,即報即拆)的經費看來,可能要再等個100年,才會有機會拆的到。
合法的就拿出證明出來,為什麼要偷偷摸摸....還蓋屋子擋起來?這種房子通常都是共同持分,就算要拿好處,也要大家同意才可以吧?要我也會去抗議^^還有,為什麼手機在家裡一定要有訊號?...不是還有室內電話可以用?也比較省錢有什麼不好^^
yatungj wrote:還有,為什麼手機在家裡一定要有訊號?...不是還有室內電話可以用?也比較省錢有什麼不好^^ 那租房子沒市話的就活該倒楣嗎?何況現在很多人都靠手機根本不牽市話了以上不是我說的是那些抱怨家裡沒訊號的用戶告訴我的
yatungj wrote:合法的就拿出證明出來...(恕刪) 依樓主的相片看來,那應該是透天厝的頂樓,所以沒有共同持分的問題!如果沒有共同持分的問題,那屋主就不必要出示任何證明文件給鄉民看!最後,因為基地台怕風吹雨淋,而且還怕熱要吹冷氣,所以蓋個屋子給基地台住,這也是合理的事,除了這間屋子沒有使用執照外,那鄉民還有什麼意見嗎?如果鄉民也想要拿到基地台租金,那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各大電信公司洽談出租事宜,我想很多電信公司都很樂意租賃頂樓來放置基地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