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l64 wrote:
很多大大前面已有專業的詳細說明,管委會自行規定 < 住戶租約 < 法律,在此不再贅述。
「住戶規約」什麼時候變成「租約」了?
用字這樣不精確都可以打贏官司喔?
ycl64 wrote:
在此分享一個案例,小弟的大樓管委會曾經發佈一個規定,"因為住戶有人要睡午覺,所以下午三點以後才可以裝璜",那這樣一天的裝潢時間是下午三點到五點囉?? 兩個小時??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只要我的裝修有合法申請,在上午八九點到下午五六點之間,不影響住戶正常睡眠的情況下,我當然是可以裝璜,不會因為他發布這個規定,我就不能裝潢了,供你參考。...(恕刪)
allanchou wrote:
多數當然要尊重少數阿...(恕刪)
zerotime wrote:
第一、1%要不要尊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