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ffgbff wrote:.垃圾非固定侵佔或妨礙逃生之物,建管處應該不管.(恕刪) 是的,建管處不管亂推放垃圾的問題,環保局也不管社區內亂置放垃圾的問題,我跟主管機關申訴後就只是發文給管委會要求改善,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rukawa19045 wrote:有這些鄰居,這區房價應該不高吧...... 千萬不要這麼想台北市信義區,房價算高的吧家用垃圾丟在公園的公共垃圾桶....帶六大桶空桶去公園飲水機取水停車場半小時收費15元,汽車停在紅線上在公園、路邊,隨地尿尿大安區也差不多安和路上某間7-11張貼公告,請附近住戶不要再把垃圾丟在7-11補充今天傍晚出門慢跑,特地去那家7-11大安區安和路二段,蛋黃中的蛋黃區然後在不遠處,貼上這張告示
rukawa19045 wrote:有這些鄰居,這區房價應該不高吧 房價 跟居民水準可能沒那麼直接的關係居民守法程度 跟學歷/行業也不一定成正比本棟住戶有國小畢業、國中畢業、跑船、做水電、不識字、中山女中老師、營建署建築所所長、前空姐...各種高低學歷/行業都有....但一致的是:他們沒有--公共事務要公開透明不黑箱、不侵佔公設、不侵犯他人法律權利、要守法...的觀念
這應該是找環保局跟警察一同把樓梯所有障礙物通通清理這些影響逃生 就可以嚴逞失火無法逃生 這點才比較可行如果只是說占用 這要清掉應該是很難只有三位以上住戶同時提告才有辦法跟社會違反條例相同噪音違法 除了測試音量高超過80分貝 也要有兩人以上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