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先生多次在演講中引述彌爾的話指出"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範圍,便是不自由"共用排煙管線的情況下,在廁所抽煙把致癌的煙排到別人家讓無辜的人吸入==>侵犯了他人不想致癌的自由在自家廁所抽煙的"真自由",自己封掉自家的抽風口,煙都自己吸,不侵犯別人=>這個才符合自由的定義
除非管路間是封閉的,或是浴室天花板能完全密封無透氣,否則用送風機也是無解。後來是把管路間封起來,雖然臭味排不出去,至少比吸別人的煙味強!尤其後來還會聞到古龍水味、燒塑膠味(這個比較可怕)第一次用高密度的保麗龍封,結果不知水性防水劑會腐蝕,所以反而造成破孔。第二次外面重新用塑膠瓦楞板封,到目前為止還未聞到異味。
改變不了小孩子在樓上跑跑跳跳的製造噪音的,就應該綁在椅子上吧!我們家也會有樓下抽煙,樓上很臭的情形不過裝了抽風機後就解決了電費花不了多少,至少錢可以解決但是噪音這種公害........應該說管不動孩子的,就不要生吧!!或是送到育幼院這樣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