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都罵完了,我也就不嘴了,我社區是700戶,剛蓋好,我是第一屆社區委員,還沒成立前就在社群討論防弊這件事,況且含主委只有8個委員,就是一個委員負責100戶除了新制度建立,社區問題處理,還要忙點交。。問題之多不在其中是很難理解的,委員們都是來自社會各階層,白天大家都有工作,當委員無給職但我們願意出來,說真的只是想把陽光法案先弄齊全,防止後面舞弊事情,這樣社區才能安定不被外力侵蝕,但說真的,管理費調漲,是由管委會提出相關單據,向住戶提出需求與證明後,由區權會投票決議。通過後由管委會執行。。。所以大多數住戶同意漲才漲,不知道你是靠北三小
Woody58 wrote:任何社區漲管理費都...(恕刪) 很不幸的、你猜測的功力還蠻弱的!!小弟正是社區的主委~~~~就算沒當主委、每次社區開會也都會參加~~^_^我想可能是用詞沒有咬文嚼字讓你誤會了!!
Donlin5633 wrote:很不幸的、你猜測的功(恕刪) 抱歉了判斷錯誤談這些事不需要咬文嚼字但文字最好精確到位不然會讓別人誤會懷疑還有其他可能性(比如管委會可以單獨決定調漲管理費)當個主委懂得個中辛勞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