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那你就嗆他,我交管...(恕刪) .頂樓加蓋沒產權,大概也是違建,沒有管委會敢收這錢的,.....管委會敢這樣做,其它住戶應該都同意....沒門牌,無法參加所有人大會,例:原本100戶的社區,變101戶??這錢誰敢收?? 樓主是這樣嗎?
沒有產權哪來的使用權使用權要先建立在你取得產權所有者的授權使用才叫使用權你要先證明該空間(頂加)你是所有者我看這點蠻難的再來妨礙自由成立也難沒使用權要如何證明管委會妨礙您的財產使用自由您說您在等管委會提告這是不可能的你等到下輩子應該都等不到提告繳清管理費不就等同承認您是該空間(頂加)的所有人嗎所以拒收你管理費也是一樣的道理持有證據證明該建物是您的是最重要的有證據提告妨礙自由這樣才能進入訴訟程序由法院裁決您是物主管委會要收您的管理費
要請大家幫忙,但又不要大家追究前因後果球員兼裁判,都給你說就好啦會和管委會搞成這樣一定不是一日一夕造成的所以你一直強調今天不是你不繳,是繳了也沒用你說錯了吧因該是因為某些原因搞得管委不爽,所以繳了也沒用吧然後又一直強調你也想走法律是管委不走那你自己可以走啊,為何不弄清楚不讓你進去就報警阿不是想走法律途徑嗎,就找警察來啊,上來問是????
小弟曾任我們大樓管委的主委,所以相關法規也曾下了一番工夫研究過!對於欠繳管理費的住戶,電梯磁扣封鎖管制,絕對站得住腳,也依法有據!大門的磁扣管委會也是可以封鎖的,因為相關的設備,也是用大樓經費購置的!可是,管委會絕對不能讓你進不了門!所以,我們會貼"公告"交代管理員,你需要的時候"手動"幫你開鎖,這就不會觸犯"妨礙自由"的"強制罪"了!...至於因為管理員"臨時"不在(巡視大樓.管制交通.上廁所....等等)造成的"不便",這欠繳住戶就要自己承擔了!至於甚麼"頂樓"陽台加蓋的"使用權,完全沒有這回事,頂樓陽台是"公共空間",屬於這棟大樓的全體住戶所共有,任何人都不可以私用!.....我們住在頂樓的住戶因為夏天西曬,想要自費在頂樓陽台鋪設隔熱磚,也因為會妨礙到其他大樓住戶在陽台的通行,而被管委會否決!所以,即使透過法律途徑,你應該也是告不贏的!
aska3428 wrote:沒有產權哪來的使用...(恕刪) 10年前已打過官司,已經確定我們握有使用權後,問過律師確定可出租才開始收租。這樣算嗎?管理費的事很複雜,因為牽扯很多不是說付錢就可馬上解決,然後我不再回這篇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