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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此文章

看完這篇
真的深深覺得房子寧願丟空養蚊子都不要租人
如果缺錢乾脆房子賣掉
現在房客動不動就燒炭死在裡面
租他幾年都不夠他死一次

gbffgbff wrote:
不願見到新聞上常見的...(恕刪)


好可怕...要是我應該會寫個匿名信吧...
告知一下..
告訴她 樓主是心善

不告訴她 樓主心中過意不去

總結 樓主真是一個好人
人生就是一連串的挑戰,一關接一關,只能往前闖

frank100 wrote:
把地址登在兇宅網,會...(恕刪)



這個方法應該是最好的
不然因為一時心善
造成自己被怨恨才是不好...
陽明春曉 wrote:
將心比心,如果是我多...(恕刪)


有人會說自己是天龍人嗎?不然怎麼躺著也會中槍呢?難道你說你自己就是天龍人嗎?
一點錯字也會在意,不要在那玩文字,看不懂總結嗎?怕惹事...
國中時我家對面跟我房間相對的有位考上台大的發生意外

那段時間晚上睡覺陸陸續續被壓了4.5年

真的都壓習慣了

被壓時你就動一下身上你能動的一個部位你就能解開

但說也奇怪就是動不了每次都要搞到全身冷汗才能掙脫

後來莫名其妙的加入服務性社團

說也奇怪之後就沒再發生過了

凶宅這種東西我相信是有的

但應該是要頻率不合才會發生作用

樓主不妨試探性問問對方是否住的OK在衡量告知吧


要說也來不及了
租都租了怎麼退?
我是覺得該說
因為凶宅有凶宅的價
憑甚麼掩蓋事實照一般價租出去
這是詐欺了
你先問問看他租多少錢吧
很便宜就算了

Saint Iki wrote:
賣房需告知是否為凶宅..租房呢.我想一定也需要吧...要熟知法律的來說明一下了..
女孩子的話我會去說...背景如果很相似還真的會有點聯想


凶宅在法律上應該沒有告知的義務吧...

除非有簽訂合約說這不是凶宅,但是卻隱瞞事實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重點是那單身女子是正妹嗎?
正的話當然要講, 會怕可以請她先住你家.

不正的話更要講, 要不然改天她出來收衣服你會不知道看到的是人是鬼...



gbffgbff wrote:
不願見到新聞上常見的...(恕刪)

pilimon8028 wrote:
看完這篇真的深深覺得...(恕刪)


這些都是個案啦,比例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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