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街的早晨 wrote:
您文中的告示貼我也寫...(恕刪)
原設計有陽台(需了解設計陽台的功用),牆敲掉外推讓原有陽台失去功用,且會影響結構安全。若陽台未外推何來問題。ps樓下並沒有裝雨遮但樓下的樓下有裝。(不知是否可告違建,要求復原原有牆面)
走路並非重踩也非為穿高跟鞋走,就像一般家庭為光腳丫走路(走路並非惡搞)。
走路聲響其為陽台外推隔間牆變更敲除,以至樓板跨距拉長,易造成共鳴聲響,就像一個鼓面用東西頂著,試著去看看敲鼓面,再將頂著的東西移除你再敲敲看,結論就出來了。
舊公寓隔間磚牆不像大樓輕質牆一樣的可有可無。有些為了個人利益結果就無形造成別人的不便,渾然不知還拼命怪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