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人和,
但搞人的都不用與人為善。
說穿了就是人善被人欺,
下意識不敢惹強勢的那邊,
就愛落井下石囉。
所以每次有人在外發生無妄之災,
反而受害人常常被抓出來檢討,
每次看到都覺得很可笑。
bago wrote:
感覺樓主適合住獨棟...(恕刪)
Platform_RD wrote:
台灣人很好笑,都要求...(恕刪)
light0123 wrote:
我只知道不論整件事情是實話或是謊話,
花了一千多萬買這個地方, 搞到分局長所長記者都來關心,
論這日後相處能多愉快, 我是不信了...
kileda wrote:
首先感謝廣大網友熱...(恕刪)
139113 wrote:
2.故意每天5:00就定時敲鐘(馬達帶動那種),敲鐘鼓。
3.找一群三太子陣頭,帶著喇叭,每晚在家門口前 跳三太子,放"小蘋果"、"謝金燕...的歌"
4.初一、十五誦經團10餘人,彈著電子琴+喇叭+麥克風....誦經。(兒子房間聽的很吵....)
5.取得巷道1/4產權,外地來進香團就聚集巷道,家人無法出入(唯一通道)
6.利用國中小學生成立三太子團,對家人大聲喧囂..有病要看醫生,找總統來也沒用。
7.進香團垃圾直接丟水溝,鞭炮、沖天炮往住家放,整個頂樓排水孔都是鞭炮紙...不清,雨季保證淹水到室內。
8.環保局第一次檢測,82分貝開了勸告單....然後,第二次以後就回覆說:已經改善(共檢舉13次,提供在我家房間得影音)
9.距離學校僅12公尺,環保局說:學校沒反應吵鬧,所以不適用地方法:學校、醫院半徑50公尺內24小時嚴禁噪音及鞭炮施放。
10.向內政部陳情,警察局說:那是土地糾紛,廟方說沒有違法行為。
11.三次向監察院陳情...轉雲林縣府,5次向雲林縣府陳情(社會局說:可以考慮孟母三遷),2次向鄉公所陳情,鄉公所說:宗教傳統儀式,請雙方自行溝通協調。
12.兒子詢問公民老師:我不喜歡他們宗教,但是為什麼我被他們每個月強迫聽他們的誦經和儀式?老師說:憲法13條,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13.大法官說:已經行走20年以上道路便可稱為既有道路...可要求拆除....
14.有時候晚上10點了,還直接在外面誦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