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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不了在廁所抽煙的人,就自己裝抽風扇吧

台鯛似乎不明白自由的定義跟義務是什麼

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

而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隨處可見因少數人的自由而侵犯到了多數人的權利與自由

真不知道一些人怎麼敢拿自由跟人權來看不起對岸的,說穿了都是半斤八兩
CcCManCcC

另外,那為何抽菸的要想辦法把菸聚集在家中,那炒菜的為何不把抽油煙機排氣管朝自己家排不是???這很合理吧..不是自己產生的味道..對他人來說都是嫌惡味道...半夜在那邊爆香大蒜算不算嫌惡?對吧

2022-10-06 16:28
王豪明

抽菸的是在廁所抽 為什麼不去房間抽 應該沒有鄰居會排斥在自家房間抽

2022-10-06 19:42
Jey.T wrote:
我們社區常有人抱怨有(恕刪)


裝抽風扇是沒用的!
這感覺裝抽風扇沒有用,還是會有味道。
我看樓主就是那個抽菸的惡鄰居吧?笑死
如果反應無效
就水煙給他開一罐後抽風機開下去,大家吸到飽吧!
大家正義魔人講的頭頭是道,但事實上就是無解啊,以現階段來說就對那些無良抽煙客沒辦法!
不如讓這個共同管道間禁止吸煙入法,入菸害防制法,才是王道
boy831022

綁起來,買一整箱,一次給他20根點燃,讓他抽到爽,看他要抽幾天 連續給他綁在上面抽

2022-10-07 14:26
應該裝個偵測煙霧的感測器,一測到就把風灌回去,而不是抽出去。
我想所有增加稅金政策裡, 菸酒稅增加是最多人讚賞的吧!?

菸捐真的可以再高!! 增加稅收! 何樂而不為
Jason kid

稅跟捐其實不是一個概念

2022-10-06 14:24
只能祝你早日得肺癌
Jey.T wrote:
我們社區常有人抱怨有(恕刪)


我只知道有人叫警察夥同某單位來蒐證 罰了對方2萬 , 還是樓主長期被其他住戶投訴過?

住戶可以在自家住宅內或陽台吸菸嗎?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在自家住宅內或陽台吸菸,因為自家住宅或陽台是屬於住戶個人所有的私領域,一般規約可能不會把它列入禁菸的場所。如果連在自宅吸菸也被禁止,一定有人認為這樣的限制已經侵害人民抽菸的自由。
但如果菸味隨著管道間、公共管線飄散至走道、樓梯間,甚至是其他住戶的住宅內,而且情節重大,已經超過一般人所能容忍的程度,嚴重影響其他住戶的生活品質、精神健康。
針對這種爭議,法院的實務上已經有判決認為上述行為構成對其他住戶的居住安寧權侵害,這時候人民抽菸的自由應該要加以限縮,因此,受二手菸妨害的住戶得向吸菸者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慰撫金),並禁止吸菸者再將二手菸侵入他人的居家環境


全國首例 菸味飄樓上 判賠 自家抽菸害鄰咳嗽 罰2.5萬

新北市陳姓女子住社區大樓五樓,不滿四樓洪姓父子常在家中、陽台抽菸,二手菸從大樓管道間、窗戶飄到她家,害她咳嗽、呼吸困難等,她為此買空氣清淨機淨化空氣,並四度向管委會反映、三度報警,最後憤而提告。新北地院昨認定,洪家二手菸已影響陳女的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判賠兩萬五千元;法院且創全國首例「二手菸禁飄令」,不准洪家再讓菸味飄入陳宅。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泰山區凱悅花園社區五樓住戶陳女向法院表示,六十多歲男子洪宏祥和他三十多歲的兒子洪聖豐,二○一三年十二月承租四樓,近兩年來,常在家中廁所、後陽台、室內及電梯內抽菸,導致尼古丁、一氧化碳及焦油等有害物質,經由廁所公共管道等方式飄入五樓。陳女稱,她在家中飽受二手菸,甚至三手菸害(third-hand smoke,菸熄滅後在環境中殘留的污染物)侵害,不時咳嗽、打噴嚏,數次呼吸困難、神經系統及心臟不適,須買空氣清淨機過濾菸味,她為捍衛自己身體、健康及居住安寧權利,依《民法》提出「排除侵害」訴訟。

洪家父子辯稱,陳女說法誇大其辭,社區抽菸人數達二十人,不能將任何飄入的菸味就聯想他們父子在抽菸。首見二手菸禁飄令但法官向大廈管委會查詢,陳女自二○一四年三月起,共四次向管委會反映,警局也三度派員前往處理二手菸問題,加上陳女自行蒐證,拍下近二十次家中飄入菸味後,空氣清淨機從原本代表空氣品質良好的綠燈,變成分別代表較差、很差的黃燈、紅燈,因此綜合判斷洪家二手菸害頻繁,已嚴重影響陳女的生活安寧,逾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

判決指出,當「人民長期的居住環境品質及健康權」和「人民住處抽菸自由」衝突時,應以前者為重,才符合公平正義,又據衛福部資料,二手菸害會影響健康,判決洪家不得再將菸味飄散侵入陳家,且須賠償陳女購買兩台空氣清淨機近一萬五千元花費,以及精神慰撫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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