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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一直造假怎辦?

Sui77 wrote:
主委:這我跟你妹講過很多次了,有電梯你媽怎麼不搭?非得走樓梯?其他人也不是把整個樓梯擺滿,還是有留個30公分給人走


30公分...
這是要怎麼走...
辣比洨腥

學螃蟹橫著走

2021-09-10 17:33
twddhot

平衡木走過嗎?大概就這樣

2021-09-10 17:52
真的是很危險,921大地震太久遠了嗎?
怎會都忘記居家安全了?!
電梯921時候根本沒用,別說有發電機發電,問題是連裡面鋼筋水泥都裂開變形卡住。
Sui77 wrote:
我家這邊很多鄰居把家(恕刪)


這就是咱們的政府,檢查前先通知,抓個鳥?

就像醫院評鑑,通知何時去評,難怪我們的護病比永遠正常,每間都優等
如果現在有其他住戶也有一樣的想法,又去檢舉
那樓主一定被誤會

所以樓主就只能多檢舉幾個單位
不然就只能看誰比較狠
選主委應該沒有用,首先應該選不上,就算選上了,還是要跟社區的人對著幹。何必呢?
我家外面是絕對不放雜物,但是鄰居都放雜物在外面。有一天直接把一個有點臭臭的狗籠子放在我家前面的樓梯間;跟他們反應,他們直接嗆我:樓梯間是公共區域,為什麼他不能放?
這麼沒水準的鄰居,有沒有安慰到你?
最後,一直溝通幾次,還是拿走了,只是之後見面有點尷尬。
fox.simon

樓梯間是公共區域...所以東西發生什麼事,也很難主張喔~~除非連攝影機都裝好有錄到,不然發生啥事都有可能

2021-09-10 22:45
Sui77 wrote:
我家這邊很多鄰居把家(恕刪)


白紙黑字請管委會開會討論此事(他們一定不會處理),以後發生損害事件就可以以刑事告發!!(這很重要)

內容(舉例):
大樓請各住戶遵循大廈管理條例第xx條之規定,在此明確告知各住戶如於樓梯處擺放雜物後造成人員損傷,會受到受害者的刑事訴訟之審判。


而大廈管理條例真的沒甚麼屁用,直接先拿到白紙黑字管委會的告知公文後,後續再等者告刑事傷害。
一堆鍵盤高手
選上主委就可以管嗎? 哈哈
還不是只能檢舉, 跟現在有什麼不一樣
打電話給消防局,說逃生空間被阻礙無法通行!!!
你也擺啊
把垃圾全都堆滿樓梯
擺成s型通道
反正只要寬30公分就可以了
你只要比他們更誇張他們就會怕了
powerjames847

那知道他檢舉歷史的住戶就會說:你也亂擺雜物,還有臉檢舉大家。黑得更慘了

2021-09-11 7:29
消防安檢會針對物品所有人開罰,記得基本價是6萬元,管委會或檢舉者也不用當黑臉。

累犯會加重罰金,應該不會有人跟新台幣過不去。

主委/總幹事要當好人,通常是安檢前事先公告住戶遵守消防法規,否則責任自負。

但,總會有人罰不怕,畢竟安檢不是天天來(但你可以天天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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