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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鄰居跑跳噪音又無法溝通

陳先生蓋瑞 wrote:
我家樓上住一對育養兩(恕刪)

藍牙喇叭放在間照的地方,
如果剛好有擴大效果更好...
播放大悲咒等佛經,
另外播放時間不是小朋友跑跳的時候跟他尬,
而是等到他們都安靜了再開始撥,
你試試看,我是覺得效果不錯,
對了...這也是溝通。
這一篇是尋求法律合法的正解!!

講的非常好~~~

但上法院是勞神傷財的活動~ 除了有錢人~~ 否則一般人不會走此道~~

喔! 行政裁罰~ 不痛不癢~ 尚且難以成立~ 舉證你要花時間~ 還不一定有效果~~

唯一可以做就從建築法規開始著手~~ 建立無噪音樓層或減緩噪音~~ 但不能任由建商漫天喊價阿~~

雖然新建築法規2021要新規定樓層減噪但成效有限阿~

這題基本上無解~ 除非立法委員與全民有共識~~ 朝法規修改向處理有許有用~~

y055119 wrote:
所謂的「震樓神器」,一般是指透過敲打、震動等方式產生噪音的儀器。則依具體個案情況,使用「震樓神器」可能須負擔下列後果:
役或罰金
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實務上,有使用「震樓神器」而經法院判決成立刑法強制罪確定的例子。法院認定:「被告確有於106年5月5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該段期間接續以不詳工具、機器敲擊住宅2、3樓間樓板,妨害告訴人OOO及其家人OOO、OOO等人睡眠及居住安寧之權利之事實,確屬實情,被告犯強制犯行,自應依法論科」(註1)。

民事:除去侵害及損害賠償

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使用「震樓神器」而侵害他人人格權,除了不得再繼續使用「震樓神器」之外,亦可能須負擔包括精神慰撫金在內之損害賠償責任。


行政:限期改善及罰鍰
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略)…。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 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略)…。 二、住戶違反第16條第1項或第4項規定者。三、…(略)…」。
,使用「震樓神器」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亦可能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而被要求限期改善,甚至被處以罰鍰。
宜循合法途徑及手段解決
所以說,使用「震樓神器」可能衍生許多法律責任。若遇到噪音問題,宜找律師尋求合法途徑及手段解決,而非使用「震樓神器」回擊,以免原本的問題未解決,還導致自己觸法喔。
註解:註1: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21號刑事判決。
2020-11-25 23:50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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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斜槓一族
y055119 wrote:
所謂的「震樓神器」,一般是指透過敲打、震動等方式產生噪音的儀器。則依具體個案情況,使用「震樓神器」可能須負擔下列後果:


刑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馬幫幫忙,這是器具的目前法源狀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mRl45iAgXc

另外行為法源的,有種東西叫做搜索票,你知道搜索票要下來事情要多大條嗎??
下來前對方早就住精神病院了啦~~~~~~
這種垃圾鄰居很多,震樓神器用下去就對了,讓他們睡不好以後就會乖乖早點帶小孩睡了,這種人沒讓他們感同身受噪音困擾是沒用的
家庭教育就是這樣 無解.
小孩體力好 白天應該抓去 公園跑
對於這種已經算是擾鄰的

蒐證 給管委會 處理

還不處理 下次開會的時候 你就請主委出來說明一下
快看阿!!! https://shopee.tw/orz...?
開始去精神醫院報到,留好一切收據,每天該報警就報警,錄音器不要忘..
再忍受幾個月後,直接法庭見,然後不要裝好人到時候又念及對方有小孩...
告到底就對了!!
weipulee wrote:
你不大適合住大樓 真(恕刪)


壓抑是你家的事情...

誰都不需要為了陌生人的孩子去負責...

那怕是自己親人的小孩也一樣...
我遇到的
先說冷氣滴水好了.真的很吵.那種咚咚咚的聲音
可是有些大樓窗型冷氣孔.是固定的.之前租大樓
我是9樓.整棟15樓.我家只住我一人.我有裝好排水管
但門口還是被貼紙條...我當下拿出因為蜂窩性組織炎.住院二星期的證明書.
給樓下看.
樓下先生應門.也只是看了一下.就立刻甩上門.甚麼話都沒說
當時我樓上也是吵的...晚上九點會有木工敲打聲.或是鐵球滾地的聲音

後來改租類似學生集體套房宿舍.五層樓我住三樓.每層樓10戶.但反而是最安靜的時光

後來買了房子...樓上一家是二大二小.晚上10點-11點有時會傳來"我無法在群組告知的聲音"
類似床腳敲擊地板的聲音.不過還好.床腳撞擊聲不到一分鐘就結束了

我是住8樓...假設是一層四戶.甲乙丙丁.我是甲8
我正下方甲5用戶..就常激烈抱怨.我隔壁樓下..也就是乙7
晚上會傳來流水的聲音.洗澡的聲音.而且是凌晨二點
重點是乙6沒住人.因為有找過警察先去乙6
反正基本上我把這個歸類為.通靈系住戶.會想請它去做聽力測試


還有一個是乙2住戶(輪班上班族.租客).抱怨乙3住戶(大學生.租客)..養的哈士奇的爪子
在石英磁磚地板.經過.發出的聲音..然後在管委會.說要跟對方"釘孤枝"
可惜沒打起來...

後來得到一個結論.情緒性睡眠障礙.更年期.或是輪班族...第一個抱怨的就是樓上的噪音

但有件事我無法理解.小三以上的小孩.應該不會超過晚上九點還蹦蹦跳跳了吧?
或是"小三以上的小孩.還會蹦蹦跳跳嗎?"
應該能溝通吧?或是能開始"管教"了吧??
這是最近遇到的.丙8住戶(夫妻都是輪班族.無小孩)
抱怨丙9住戶的小孩.小三以上(我記得小六).平日晚上或假日會吵...
丙9太太就四處吐苦水..說丙8常常動不動
就到丙9按門鈴.敲門.當面抱怨抗議
丙9太太這時就是講了這句話[小朋友回到家本來就會吵啊]....
無法理解..是外表看似正常的國小小孩.回到家變成袋鼠那般移動嗎
陳先生蓋瑞 wrote:
我家樓上住一對育養兩...(恕刪)

準備一支撞球桿,晚上起來上廁所就往天花板頂幾下,這種人只能互相傷害才會解決。
小孩會吵代表父母也不想管。
陳先生蓋瑞 wrote:
我家樓上住一對育養兩(恕刪)

看起來你的樓上已經沒救了
擺明就是"我就爛"

真的只能用鎮樓神器放低頻噪音逼他投降
讓她嘗嘗被吵的痛苦
他才會將心比心
他如果來找你 你一定要裝死到底不能被他套話承認有用鎮樓
你就說你只聽到過樓上小孩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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