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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寓頂樓的使用權到底是誰?如何讓鄰居離開自己花了14萬修繕的頂樓?

做法很簡單
而且不傷和氣
加裝鐵門
門口貼上公告
「因治安不佳,鄰居反映頂樓成為治安死角,因此加上鐵門,避免宵小入侵,如需使用頂樓,請洽四樓XXX」
如果你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保證沒多少人會再來使用
因為根本找不到你
就算要曬棉被,等你回到家都天黑了,根本不用曬了
嗯...........
有看過一個很見很賤很賤的賤招~
只是不方便PO出來,免得大家有樣學樣
由於已被發好人卡...所以只好事後補救
這種問題有兩種做法:
一.是再花錢依法加蓋頂樓,使得高度極低,低於1米..這樣應該可以使得住戶無法上去玩...但逃生問題也得考量且所費不貲...(合法)
二.連夜鋪上雞爪釘...讓其他住戶不敢上去玩...花費省錢....(違法)
看你的經濟狀況嚕
akai1975 wrote:
做法很簡單而且不傷和...(恕刪)

這方法不太好吧~被人檢舉拆掉事小
但是如果不小心失火了.你又不在家~
等到看到新聞報導說你家1~3F住戶全卡在4F外的鐵門而被活活給燒死了
那可不是說句道歉就了事的.............
用一招啦 ! 裝鐵門 ! 設置10個鎖頭,看有幾戶人家,去拷貝對應各戶10支鑰匙,發給他們.

他們嫌麻煩就不太會上去了.
加裝鐵門不是違法嗎....



還有.......你真的是好人..14萬
開一張價目表

照項目收費

因本樓各住戶決議頂樓的使用權是屬於四樓住戶的
故本人須善盡管理責任 因而訂定下列使用收費標準

聚賭NT2000

過夜NT1000(QK NT300)

烤肉聚餐NT800

騎車NT200 (如有嘻鬧聲須另收烤肉聚餐費NT800)

放風NT100

看夜景NT50

曬太陽NT10

跳樓NT5

跳樓死掉NT200萬

PS:設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記得... 別開收據

一樣住四樓....
為啥其他兩戶,要到你家上面的四樓去玩
不到他家樓上的四樓去玩???

如果頂樓是連一片的....當初自己出錢 只能說樓主太好說話了
據我所知,頂樓所有權並不一定都是共同所有的,要拿出『建物所有權狀』來看;早期有些公寓(或大樓)在出售時,並未將頂樓持分當作公共面積賣給其他住戶,而是將使用權規於最高樓住戶所有,但緊急狀況時,頂樓需提供其他住戶作避難及逃生用。
我家廁所有點漏水,版主幫忙修一下吧,只要10萬就好,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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