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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頂樓住戶把大樓樓頂,租給五家電信業者這樣合法嗎,附照片

合不合法?
我們不是住戶當然不知道,
樓主應該問一下鄰居。

畢竟那麼大的機房裝在上面,
在裝的過程中,
下面的住戶怎麼可能不知道?
屋頂為該建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


電信法第33條第3項2規定,
在公寓大廈設置基地台必須取得管委會的同意,
如果沒有管委會,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
沒有經過同意就沒有辦法在屋頂架設基地台及相關設備,
就是無權占有,
可以起訴請求拆除,將屋頂還給所有區分所有權人。



bb12346789 wrote:
這棟大樓1到6樓,6樓住戶自己六樓當電信機房,把頂樓7樓是公共設施租給五家電信業者(恕刪)
robotgood

所有區分所有權人,所有權人代表租客沒有分錢的權利,只有相關屋主有權利分錢,所以沒有所有權狀的人,不用想了,當然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有抗告權,樓主加油。

2022-03-14 3:46
anitaqqq

所以2個重點就是6樓屋主是不是產權人,樓主是不是所有權人(非租客)才有辦法去提告.

2022-03-14 10:08
感覺樓主只是簡易帶過,沒說這大樓是真公寓還是私人所有,樓主有提到樓下是郵局,那樓主目前是租客還是購買權(購買有包含公共設施嗎),最主要的這大樓頂樓是有管理員在看嗎,個人感覺這大樓應該當初是私人所有,後分成分層賣出,如這樣的話,購買最上層的是有權管理頂樓的,因漏水是最上層要處理而不是樓下的人處理,再來看照片他也不是占去頂樓全部,再來目前頂樓鑰匙是誰在管理,感覺這大樓應該是跟樓下郵局有關,畢竟郵局不太可能有錢到去租房子營業
再來看你說法應該是一層一戶吧,就是說六樓就只有一戶而已吧
bb12346789 wrote:
頂樓本來就不是六樓自己私人的那個是公共空間

不一定的...

有些公寓會把頂樓賣給最頂層的屋主,
當然 這是每一戶簽約買房時同意的條約.
公寓頂樓是公共空間,也是逃生空間,
不可能是約定專用,不會是私人所有,
都是共同共有~
yanyu_911 wrote:
不一定的...有些公...(恕刪)


不要亂回答!頂加有分合法加蓋,跟違法未報拆。

有些違法未報拆的屋主,請房仲代售。權狀只有頂樓,價錢灌水頂加,合不合法要買方問樓下鄰戶整棟,不是問賣方。這有時間法源。
懂了嗎?!
ra1xp wrote:
合不合法?我們不是住(恕刪)
此棟大樓1,2樓郵局他們根本不管這個,一般公司3, 4樓辦公使用, 5樓真正的住戶只有1戶,所以六樓才敢這麼做全改電信機房所以六樓也沒有住人,因為只有1戶抗議,頂樓確定是共同持有
un3354

重點是樓主是區分所有權人嗎?還是..., 不然討論再多也是無法作為!

2022-03-14 9:28
ra1xp

樓主如果十分確定站得住腳,就直接去告吧...我們這些鄉民只是站在線外看戲的吃瓜群眾。

2022-03-14 9:51
舉報違建
所以2個重點就是6樓屋主是不是產權人,樓主是不是所有權人(非租客)
才有辦法去提告.
bb12346789 wrote:
此棟大樓1,2樓郵局他們根本不管這個,一般公司3, 4樓辦公使用, 5樓真正的住戶只有1戶,所以六樓才敢這麼做全改電信機房所以六樓也沒有住人,因為只有1戶抗議,頂樓確定是共同持有



我看這棟樓根本是商業大樓, 住在那裏的人才是最有問題的....

樓主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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