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管委會要用這規定逞罰罰金,那就不可行。處罰罰住戶的權利,得依循區權人大會投票決議後,管委會才有依據來執行。所以若要再訂處罰行為,那就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幾條得自行查查)。
YiLanYun wrote:
小弟每個意見都看過了,感謝大家的意見,我們的社區白天7:00之後鐵捲門是常開的,到了晚上七點才會關上,白天也確實有自動柵欄在運作,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在晚間七點前到家,所以如果要走小門的話,必須先騎到小門前下車,刷了磁扣然後牽進去或者騎進去,再下車,走到小門在關上,或許有些人會覺得這沒什麼,但是下班大家都累了,卻還要做這一串繁瑣的動作,實在是有些困擾。
管理費目前是由建商當初提供的基金在運作,部分人這麼省的原因就是因為不想太早繳管理費,結果導致許多公共事務無法運作,前幾樓我回應的社區植栽就是如此,因為困擾的不是他們家。
另外因為我們都是透天,所以停車位都是在自家的地,以後繳得管理費當然也是大家都一樣,所以對於此項規定並不是很能認同。更不用說這項規定並不是大家投票表決,且管委會目前還想用這項規定來去懲罰不遵守的住戶。
pcian wrote:
機車走人行道 還好吧(恕刪)
要算到這麼細
那常常開車進出的鐵捲門維修費也要多攤一點囉?
不愛繳管理費的當初就該去找臨路透天才是
這種狀況久了我猜應該到最後連管理員都會省掉了
然後社區大門最後就是開著沒在關
看過不少中古社區透天建案都是這種狀況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