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熊文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是網拍業者,在社區大樓🈶️登記公司行號,因為我們之前六日都沒有上班,有幾次貨運禮拜五很晚才送,禮拜六也送10幾箱囤在那邊幾次,這次我也好好跟他們說,禮拜六日不會在存囤貨在那邊,週一到週五能不能代收,...(恕刪)
禮拜六日不要送貨,週一到週五有人上班,本來就要自己公司的人收啊!
否則,管理員有領你們公司的薪水嗎?
既然是網拍業者,我也有產品麻煩你代拍代寄件,但你都沒錢拿好不好?
營利事業的東東要管理員代收不是不行,和管委會談好條件即可!
就和餐廳垃圾屬事業廢棄物,不能丟垃圾車一樣。
賴熊文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恕刪)
我覺得管委會的決議還蠻合理的...
1.包裹放置以三天為限,超過者管理是不負保管之責任
合理,管理員沒道理保管包裹那麼久,還要承擔包裹遺失的風險。
2.大包裹超出長70高60寬50管理室不代收件,須自行聯絡貨運人員親收(原本是高90被我指證完全依照我的包裹去量身訂做的規定,他們說量錯,我的包裹是高62長71寬53)
超商店到店的限制是:
1.7-11: 材積:需 ≦ 45cm*30cm*30cm,最長邊 ≦ 45cm,其他兩邊則需均 ≦ 30cm;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
2.全家: 長+寬+高的總和需小於105公分,最長單邊長度小於45公分,重量低於5公斤
所以管委會將大包裹代收的限制設定在70、50、60已經很好了
3.小包裹:同一住戶不超過五件超出者一律不代收,由送貨員自行聯絡(我們下午四點都會有黑貓來收件每次都超過五件以上,但是我們都是最多提前一兩個小時寄放)
合理,住戶通常頂多代收個1、2件,常常代收都超過五件以上就太誇張了,管理員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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