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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頂樓住戶漏水,要求管委會不惜任何代價一定要100%負責修好

一般程序是:
1. 委員會找多家廠商估價
2. 如果金額在委員會權限之內,就直接修復
3. 如果金額超過委員會權限,就送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
4. 如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就修復
5. 如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不通過,委員會只能動用權限範圍內的金額做局部修復,逐年修復。

例如:修復估價是200萬,區分所有人會議不通過,委員會權限是20萬,那麼就一年花20萬修理,修理10年。

委員會是區分所有權人選出來的代表,幫忙處理公眾事務,依法行事就好了。
如果頂樓的住戶希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案件,就應該盡力與所有區分所有權人溝通解釋。

不知道樓主那社區的屋齡幾年了,否則頂樓都漏,那肯定漏得蠻凶了。
但不管80萬、300萬,一定都可以做,也都有人敢接,只是看要怎麼做,
以80萬來說,局部開挖處理也可以,高壓灌注也有人敢做(不過有天花板就不容易灌),
好處是因為都局部開挖,風險小,缺點是以後比較容易有爭議,
例如有漏水時,廠商說這是別的地方流過來的水。不算保固,就很討厭。

而300萬搞不好是全面挖到結構體重新施作防水、洩水坡度及隔熱層的價格了。
但屋頂防水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加上舊有防水全部刨除時,
萬一第一層防水或是臨時性防水都還沒施作就遇到雨,
頂樓住戶室內真的會變瀑布,這時的住戶的損失要算誰的?
如果是在台北地區,頂樓住戶敢承擔這種很有可能發生的風險嗎?
而且如果遇到連續好幾天的雨。就只能一直等一直等,
等到屋頂曬到很乾了才能作。運氣不好可能等一個月,那時聽到打雷就挫著等。

此外我覺得在私人工程最吃虧的地方就是「監造」及「保固」,
公共工程至少還有建築師監造,真的要偷工減料其實真的沒那麼容易,
加上廠商不來保固時,還有扣保固金及停權可以用,
甚至以後你就別想做這機關的案子。
私人的案子,可能一輩子就找這廠商一次,
懂工程的住戶也不見得想出來管,施作時完全憑廠商良心。
保固切結書不管是五年、十年都有人敢寫,反正到時再說
遇到需要保固時,一句水不是從他做的地方漏的,
就很有得揮了。

而如果要我選擇,我是不敢採全面刨除的方式來施作,
因為原有防水層刨除掉遇到突發性的雨時,不管用帆布或什麼方式,
還是很難降低損失。而且萬一損失過大,廠商落跑不玩了。
那……寫十個慘字都不夠。
用「電梯」反駁「頂樓板」好像不太恰當。
「頂樓板」是「樓頂的地板」,也是「頂樓住戶的天花板」,也就是「所有住戶共同共有」和「頂樓住戶專有」的「共用樓板」。依據樓管條例,管委會和住戶應共同修繕,各半對住戶如果負擔太大,可請求區權會多出一點,重點是…姿態不能高啊!
我有個疑問想請教各位大大一下
如果因為頂樓漏水 , 導致頂樓住戶內部裝潢或是家具損壞
這樣管委會真的不會負責幫頂樓住戶的裝潢維修嗎?
管委會說穿了也是住戶,大家是鄰居,不是敵人
一開口就威脅要告管委會...人家又沒領薪水
當然最後結果是擺爛阿

遇到這種問題第一只能怪自己買到爛房子
要不然如果房子沒有很舊也可以找建商來分攤一部分的修繕費
再來也只能跟管委會好好協商
看是不是能每年先提撥一點預算
等到大概有了兩三百萬之後做一次性的修繕

要是用住戶是大爺的心態...說穿了誰理你?

謎樣的狐狸 wrote:
我自己是從事防水業這...(恕刪)



同意+1 我本身也是防水業出身的有8-10年經驗,很多人只想作局部根本就沒效果只想省錢



我們社區也曾經發生頂樓漏水的事, 結果是管委會和頂樓住戶各出一半修繕費用. 圓滿解決.


ntnu690420658 wrote:
用「電梯」反駁「頂樓...(恕刪)

如果你家天花板漏水, 你會接受與樓上住戶各出一半嗎?
我也覺得頂樓應該是公共空間 (前提是要為公用空間)

那管委會該出錢維護才是

不過既然有編預算80萬/年

那就陸續分批修就好了~分個三到四年

只是每年管委會都還是要編錢 比較麻煩一點



~WISH~ wrote:
如果是屋頂露台漏水導致住戶內部牆面受損為什麼不賠住戶內部呢?
就很像 你樓上的住戶浴缸漏水造成你的損失~你樓上可以說我修好不漏就好
就不用賠償嗎?
有人釘木天花板裝潢,有人水泥平頂天花板也可以;
如果牆壁櫃子連接木天花板,那不就全敲掉整間重新裝潢?
我還是覺得,管委會負責修漏合理,重做裝潢不合理.


這就是問題所在,頂樓防水有時效性但最不會讓人注意要保養或定期重施作
但很有趣的~電梯定期就會保養...

如果你樓頂住戶漏水造成你的財務損失你不會要他賠嗎?
當然賠償的部份要去討論~一般問題最大的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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