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cn wrote:
對啦,態度真的很重要... 看看你的標題,到底誰比較"惡"呢?
自己吵到人家,還理直氣壯的數落別人的態度?
這種態度真是太正確了,都是別人的錯嗎?
所以別人晚上被吵醒,要先起床,看一下時間是否超過11點?
然後呢? 不能去表達一下不想被打擾的想法? 難不成要先跟你預約時間嗎?
一個晚上把鄰居吵起來3次,還怪人家"態度"不好? 這真是奇觀呢...
您好,就如文所說的哪來的一個晚上三次?
請您先看完我的文章,在上來批評,如果國文真的不好的話,那我真的也沒辦法
而且如回覆所說的,我們都有跟樓下住戶道歉,並表達不好意思,請您說明一下哪裡厚臉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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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doubless
謝謝您懂我要說的意思
我想表達的是無心之過,並不是刻意要製造噪音,也有將心比心的去體諒鄰居家的小孩
但是誰能保證家裡東西都不能掉下去?
只要東西掉下去,樓下就要上來抗議,換做是大家誰受的了?
Mikecn wrote:
>>我家...(恕刪)
昨天這種情況發生了 "第三次" 了←應該是指只要有東西掉落的聲音,樓下就找管理員一起來的情況已經三次了
並非指一天掉落三次東西發生聲響
中信小弟 wrote:
也對,也許是我...(恕刪)
住公寓或集合住宅一定會發生的啦
我家也曾發生過這種事
樓下剛生小孩
開始嫌我家人走路太大聲
我媽怕吵到樓下
在家裡不敢穿拖鞋走路
結果腳去踢到受傷
隔幾天樓下又上來按電鈴
我就跟他說我媽已經因為你們的反應受傷了
每家多多少少都會發出聲音
現在給你3種選擇
1.安安靜靜的回去
2.找新房子搬家
3.你貼我1000萬,我們來交換樓層,只要我聽到一點聲音就一定到你家按電鈴
這時我家樓上又湊熱鬧的傳來一堆聲音
他就鼻子摸摸的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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