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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拒絕擔任委員

未就職,如何瀆職?
陳小春2525 wrote:
p62150...(恕刪)
我們社區還有建商的住戶,地下室漏大水也說他可以接受沒有關係,還想要點交過去在這裡真的呼籲主委千萬不要選跟建商有關係的。
p6215090 wrote:
想請教一下,如果我們...(恕刪)


用減免管理費的方式..鼓勵並提升擔任主委的意願
Kenny2647 wrote:
未就職,如何...(恕刪)


區權會通過會有強制力,類似法院的強制執行,在法院還沒判決決議無效前就是有效,不過我想社區內的住戶沒人敢出來強制他上任,除非想當一輩子的仇人。
p6215090
p6215090 樓主

強制力也是我們在討論的部分,那假設我今天設定的金額是50萬,被罰則的住戶,如果住戶不尋求法律的幫助,是不是只能被區權會壓著繳

2025-01-29 17:06
陳小春2525

是,看你們要不要跟他當一輩子仇人,只是通常會搞回來。

2025-01-29 17:45
首先
管委會是管理, 沒有“罰”的權利
所以依照我個人理解,和多數法律資訊的結果(因為我也常跟我家管委會槓上)
就算規約寫“不得拒絕”實質上可以說是寫爽的。

再來
按照文中敘述,應該是30年以上的老式集合建物,
而老式建物的管委會都有個通病,有錢的時候想當管委會主委難如登天(因為你會發現自然有派系霸占管委會),沒錢的時候四處要人當主委,更別提也有很高的機率要調會議紀錄 修繕紀錄 或完整的財務報表,往往都沒有,自然而然就問題一堆也沒人要處理。

所以有時候看到相關議題有人會說“你行你上”,
我只想說白癡才不會保護自己,
當主委是不難,畢竟多數大樓都有物業公司協助管理,難就難在別人留一堆坑給你跳,你還要跳下去嗎?
雖然我是不知道樓主是否有以上我敘述的問題,但成立管委會成立到沒有備案往往都是因為大樓暗問題太多所以沒人想解盤,

要解決很簡單,先理解大樓到底有多少問題需要處理,推舉召集人並公告3日以上後再開臨時管委會看有無人要當主委並把解決方案定好,一般是能私了。
如果不行的話,就解散管委會再重開區權會,
再不行就通知公寓大廈管理科請他們協助。
你們都按照程序跑,相信市府應該不會推託。

至於有網友提出給予管理費減免(或出席費),我是建議不要,畢竟這算是另類付費,如果大樓有出事可能會有對等責任的問題。
p6215090
p6215090 樓主

30年以上的老式集合建物沒錯俗稱窮小破投票制的問題很弊端,我也是因為檢舉大樓的發電機排煙才被惡意聯署投票擔任主委投票制變成大樓的惡性報復

2025-01-29 17:05
奇怪捏?為什麼不會用輪流做委員呢?這樣子應該很公平吧!投票有作票的嫌疑呢!
leodavid wrote:
投票有作票的嫌疑呢!..(恕刪)


管委會本來就不是都光明磊落,所以要盯著但不要太介入,因為會有被捲入其中的風險,原本想做好事但最後會被認為是在找人麻煩。
為什麼要逼人家當主委,把人逼死了誰負責
要是當選的人無法拒絕,那就所有大樓工程慢慢弄,反正一般也是一年而已,拖到期滿,什麼事都沒做,其實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更何況根本沒有強制性一定要當選人當主委,本來就可以拒絕,不要想太多了吧
不願意當就是嫌事多,常常有住戶不配合,一樓店面不繳管理費,車子亂停他人車位或通道,講了也沒用,最怕的是交接後才發現帳目有問題,前任又耍賴。
主委如果改成有給職應該就會相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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