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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作賤自己的社區規約,竟然也能通過😡

違反個資法,散佈個資,查到哪裡辦到哪裡。
一個人或多人共同行為。

對於管委會的公開或私下決議。
要用民法提訴另外訴訟或更正決議無效。
如,違反公寓大樓管理條例及民法,
有公器私用問題,可以用背信,圖利等,
花錢找律師跟判例徹底解決對方較佳。

中和有游姓地主大戶,也有其他大姓。
更多是外來移居,但是有霸佔惡習,
借力施力,或者有法律外辦法。
社會事,萬金買鄰無誤,中和房屋,
新北房屋不止看帳面上坪數單價。
祝順心。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個資案是尾聲,下一集...是詐騙案

2024-11-06 22:23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管委會詐騙案來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7040207#90601471

2024-11-07 23:47
看到這起糾紛,還有人說大樓比透天好嗎?

在學校、職場被霸凌也就算了,回到家這個唯一的避風港也要被霸凌,這種日子怎麼過。
CcCManCcC

可以啊,你可以考慮在雙北買透天,市區的大概7000萬以上吧,有的透天還是社區型有管委會[大笑][大笑][大笑],不是好不好而是現實問題。大樓也有好的地方,有人收包裹,不用追垃圾車

2024-11-07 8:48
大樓就是人多,一多就會多事,就需要管理,若大家都固定自住~大多相安無事,若常有租客,鳥事出不完~
透天相對單純,但也是有壞鄰居~遇到也是頭痛,但至少沒管理費問題~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管委會詐騙案來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7040207#90601471

2024-11-08 0:00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這種作賤自己的社區規約,竟然也能通過 ?

-------------

你舉手都舉輸人家 !? 還在那邊抱怨社區規約不能過 ?

另外我看來看去除了個資法之外 增修管委會聘請律師也沒什麼不妥

不好意思 你這我還真沒辦法支持你的言論耶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管委會詐騙案來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7040207#90601471

2024-11-07 23:47
李松打虎 wrote: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恕刪)


看來樓主 是這個社區的頭痛人物

全社區都與你作對

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

除了違法的個資法外 剩下的 我也無法支持樓主的立場~~

民主選舉 選輸就遵守遊戲規則

還在上網發文 說社區作賤……標準輸不起~~~
AAABBB3102

你的論述要去說服你的鄰居,如果沒辦法 標準你應該是社區麻煩人物 沒人要挺你………

2024-11-07 12:01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管委會詐騙案來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7040207#90601471

2024-11-07 23:48
重點是拿公費為自己訴訟

還是甚麼???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沒錯,就是管委會【捏造】地檢署起訴原因,欺騙社區住戶,然後拿公費為個別委員的刑事案請律師……至於是詐欺,還是之前串供,有待司法確認

2024-11-07 10:30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管委會詐騙案來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7040207#90601471

2024-11-07 23:48
我是雪莉 wrote:
重點是拿公費為自己訴...(恕刪)


經過區權會通過的 就是合法。
唯一有問題是 「認定」 那認定 你有你的看法,管委會有管委會的看法
在法院 還沒做出 判決前 就是合法使用管理費。

更應該要做的是論述要說服鄰居 不是上來抱怨
又或者 本人是社區頭痛人物 全社區 就是想搞走他
你連鄰居 都說服不了 修正規約 上來發文有啥用

你提告 是你的權利,檢察官 開出訴件 是他的義務
最終 還要法院 法院還要一審、二審
才會定讞! 不是檢察官起訴就高潮了 一堆 檢察官起訴 最後法院判無罪的例子多了去
甚至 法院 又或許 會因為 違法個資法 但 本人已有悔意 並不會再犯 罰錢而已
AAABBB3102

a29237876 你這述論 比小學生吵架還弱,區權會 當然是要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母法 執行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1項,你所說的就違反母法,提這例子 不知道你的智商有沒有30。

2024-11-08 8:21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AAABBB3102 「經過區權會通過的 就是合法」,這是您的第一句話,麻煩您再念一次。另外,別人的智商多少不關我的事,但是我很肯定、確定我的智商超過30。

2024-11-08 13:19
a29237876 wrote:
中和世紀公園社區第24屆管委會於113年3月1日,以「管委會委員是無給職,住戶不可以告委員」為訴求,提案「增修社區規約」。


這有涉嫌侵犯到人民的訴訟權,然後管理費是由住戶定期給付,也就是管委會拿住戶的錢聘請律師告住戶,這也涉嫌侵犯到人民的財產權。
管委會拿住戶的錢聘請律師告住戶,也就是住戶贏了也是要替原告管委會支付律師費用,那住戶直接認輸不就好了?
天底下有哪個人會付錢請律師來告自己?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您不是看到了實例了嗎?我有更新詳情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7040207#90601471

2024-11-07 15:01
通常不是有財務跟監委嗎?

這種因為私人的不要撥款就好了

主委又不是皇帝??
a29237876
a29237876 樓主

管委會詐騙案來了: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812&t=7040207#90601471

2024-11-07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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