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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汽車車位禁停機車的困擾,咋辦?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所引用新聞報導的一審判決,在社區上訴後已經被部分改判,汽車位禁停重機部分,社區最後贏了!

請參考「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字第33號民事判決」


高手~倒是沒去看那麼深入新聞看看而已,您是之前有研究過嗎?感覺一般人不會去看到後面新聞沒報的部分
鐵牛CEO wrote:
你也太好說話了自己花(恕刪)


但很現實的,不是你花了錢想怎樣就能怎樣!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所引用新聞報導的一審判決,在社區上訴後已經被部分改判,汽車位禁停重機部分,社區最後贏了!

請參考「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字第33號民事判決」 (恕刪)


錯了,判決看清楚,住戶沒敗訴,按該判決,他可以在他的停車位停重機,管委會胡亂罰他的所謂罰款也不用付
finepupil wrote:
錯了,判決看清楚,住(恕刪)


你會看判決嗎?

「綜上所述,被上訴人請求確認上訴人第十屆規約內之地下室停車場管理辦法無效,洵屬正當,應予准許;而請求上訴人不得干涉被上訴人於其所有2255建號地下一層(第273 號)停車位停放任何車種、車數包括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 、輕型機車、腳踏車部分,則非正當,不應准許。原審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為上訴人敗訴判決,自有未洽。」

被上訴人:停重機的住戶
上訴人:社區

注意這段:
「請求上訴人不得干涉被上訴人於其所有2255建號地下一層(第273 號)停車位停放任何車種、車數包括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 、輕型機車、腳踏車部分,則非正當,不應准許。原審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為上訴人敗訴判決,自有未洽」

每個字都是國字,怎麼會看不懂?再去讀10遍吧!
finepupil wrote:
錯了,判決看清楚,住(恕刪)


至於該住戶主張社區停車管理辦法未按正當程序經區權會通過實施,應為無效!這部分法院認可....
電光老騎士 wrote:
你會看判決嗎?

「綜上所述,被上訴人請求確認上訴人第十屆規約內之地下室停車場管理辦法無效,洵屬正當,應予准許;而請求上訴人不得干涉被上訴人於其所有2255建號地下一層(第273 號)停車位停放任何車種、車數包括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 、輕型機車、腳踏車部分,則非正當,不應准許。原審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為上訴人敗訴判決,自有未洽。」

被上訴人:停重機的住戶
上訴人:社區

注意這段:
「請求上訴人不得干涉被上訴人於其所有2255建號地下一層(第273 號)停車位停放任何車種、車數包括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 、輕型機車、腳踏車部分,則非正當,不應准許。原審就上開不應准許部分,為上訴人敗訴判決,自有未洽」

每個字都是國字,怎麼會看不懂?再去讀10遍吧!


錯了,該社區所謂停車管理辦法被判決廢棄,住戶當然可以停他的重機

按判決,住戶連管委會胡亂罰他的所謂罰款都不用付,害他將重機停到外面停車場的無謂花費也可以向違法管委會要求賠償

判決看清楚吧
和管委會協調能不能多租一個車格吧
電光老騎士 wrote:
至於該住戶主張社區停車管理辦法未按正當程序經區權會通過實施,應為無效!這部分法院認可....


這部分沒錯,該所謂停車管理辦法被判決廢棄,那住戶可不可在他停車位停重機?當然可以
finepupil wrote:
錯了,該社區所謂停車(恕刪)


這判決2個點:
1、住戶主張停車管理辦法無效被法院採納。但衍生的問題會是社區無法針對住戶依照辦法內的罰則處罰。

2、依照使用執照內登記地下室停車空間的使用方式,社區主張不得停放重機是有理由的,所以2審廢棄了這部分1審住戶勝訴的判決。

別凹了!
如果你覺得讀懂這判決書很難,找人幫幫你吧!
電光老騎士 wrote:
這判決2個點:
1、住戶主張停車管理辦法無效被法院採納。但衍生的問題會是社區無法針對住戶依照辦法內的罰則處罰。

2、依照使用執照內登記地下室停車空間的使用方式,社區主張不得停放重機是有理由的,所以2審廢棄了這部分1審住戶勝訴的判決。

別凹了!
如果你覺得讀懂這判決書很難,找人幫幫你吧! (恕刪)


錯了,按使執住戶停車位可停重機,主管機關營建署已釋

判決駁回的是住戶過度干涉管委會法定職務,不是職權

判決看懂再回,別不懂裝懂誤導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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