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貼一次 你們管委會簽合約時 必須保證第一線保全員月薪需領到
基本法定薪資 也要定時稽查保全員是否有真正實領到法定薪資
不然我覺得管委會也是怠惰放任物業公司壓榨保全人員而已
羊毛出在羊身上啦!
如果自己社區大家都不願意調高管理費 拿香蕉還要教獅子禮貌?
乾脆你們社區就自聘保全 總幹事 算了
不用再被物業公司抽 社區直接每月給足總幹事跟保全法定薪資
委員有事直接找總幹事 訓下面保全就好! 何必還要繞物業公司那一圈?
說到底物業管理公司也只是派遣人力公司而已~~~
案場有事情還不都丟給駐場的總幹事跟保全而已
給足了薪資
底下總幹事跟保全才願意幹長久~~~
剛好在外面邊吃飯邊看電視
人家香港首富李嘉誠請的隨身保全
都是特種部隊 特戰人員轉任的
單單一個人 月薪高達1000萬台幣
一個人的年薪高達台幣1億2千萬
而且不只是聘僱一位隨身保全
而是聘請一整個團隊
正港所謂的:一分錢 一分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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