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023 wrote:截至目前為止... 還沒有消息喔7/5下午三點截止投票,7/7 上午仍結果不明 如果有我們的鄰居 一起硬起來啊 還有這樣搞的 ?實際有過半數住戶來嗎 ?第30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十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但有急迫情事須召開臨時會者,得以公告為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二日。管理委員之選任事項,應在前項開會通知中載明並公告之,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開會當天要有區權人名冊,簽到簿(簽字畫押)統計人數持份比例夠不夠?投票,開票,驗票............一氣呵成。社區住戶反應如何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樓主很累啊 如果不服選舉,而台南市政府主管單位也在胡搞瞎搞,不秉公處理 在社區發消息,貼公告.....如果亂搞要提出選舉無效之訴 !但是如果台南連法院也淪陷,那.....................................
在判決書查詢網站查台南地院選舉無效,不多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_AD.aspx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DV%2c106%2c%e8%a8%b4%2c298%2c20170221%2c1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DV%2c108%2c%e8%a3%9c%2c760%2c20191105%2c1
pip023 wrote:票數剛好過半又多3張(恕刪) 有效的委託書視同本人出席。法律上是有效的。我沒有去記條例內容說多久之前要公告,我只知道我們社區怕出席人數不足,所以我們的區權大會都是提前一個月公告的。
pip023 wrote:據說有公開開票,大概(恕刪) 這部份要小心,沒當場公布結果,事後作業時間又長達一周,同事的社區有類似case,事後管委物管榮辱與共默默補資料蒙混過關,申訴與挽救都困難重重,希望樓主的社區不至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