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_mj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日前因...(恕刪)
很多政府機關,企業員工上班胸前都必須別著識別證名牌,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因為見了面大家都會知道他(她)在哪裡上班,姓名,職務..
同理:樓主姓名幾樓幾號在社區內本就是公開資訊(因為通常社區為管理通知等方便起見都會辦理住戶登記,以利信件處理,訪客登記,參與住戶大會權益,門禁管制等),如管委會只在社區布告欄張貼會議紀錄是否屬公開散佈,這就牽涉到社區到底是公領域還是屬私領域了,因為社區並非任何人可自由進出所在,能看到此佈告的幾乎全是同社區住戶,也就是跟樓主同屬利害關係人,而樓主跟管委會反映的問題也跟社區其他住戶有利害關係.,管委會當然有權據實公告,
準此:既然樓主願意出面至管委會議上公開陳述問題,而管委會也據實紀錄樓主反映事項向並於事後公佈同社區周知,實在看不出管委會作法有何不妥?主委不是自己都署名在上面了!
但如果管委會如同時公布樓主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家庭成員..等不相關資訊的話那又另當別論了!
edward_mj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日前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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