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都是這樣啦,根本不想管這種沒業績的事,
我也叫過警察,來都隨便看一看,叫我找環保局,
拿法條給他看,還說不然你自己蒐證,然後去提告...
反正提告後是你跑法院,不是他....
我當場問他,那我提告的話,你願意當證人嗎??
他馬上回"可是我沒聽到什麼聲音呀"
!@#$@$!@#$@#$@#%#$@$% 這就是台灣的員警


建議啦,去拍賣多買幾組共振喇叭,固定在你家天花板,每個房間都擺兩三個,
婆婆跟它共用牆面的地方也擺個幾組,讓它無處可躲,
反正是人都要睡覺,它半夜不睡,白天也會睡,
定時器設好,音量催下去,每隔兩小時叫他起床尿尿,
你們全家則先搬出去外面住個兩週,再回來觀察戰果


當然,你們不在的期間,前門後門一定要先裝監視器,
明的錄影蒐證,暗的吵到它全家領手冊


明暗一起來,有空大家來玩


Mr.2630 wrote:
重點就是他家有精障手...(恕刪)
這個....必須要幫忙澄清一下^^
有手冊不等於有免死金牌
手冊沒那麼好用的
否則我手邊就不會有一大堆精障朋友需要面對各種莫名奇妙的法律問題了^^
大家很常有"手冊=免死金牌"這樣的想法
是因為有心人會刻意用這樣的方式想要規避責任
再透過媒體播放....變的大家都以為有手冊=免責
但事實上完全不是,但媒體不會完整的去報導這些
否則就不需要有法院的"精神鑑定"了
該是疾病造成的當然該有一定的介入協助
但是,不是有疾病造成的...是人的問題的部份
當然不該耍賴給疾病
所以,自己也去弄一張手冊
並不會造成實質上的差別
或許可以跟著一起"喇低賽"
但真的無助於解決問題
其實...雖然不想這麼說
不過有時候還可以有其他的方法......
只是,通常會造成一線社工人員的額外負擔
陳情..如果我們懷疑樓上的精神障礙者(兒子)沒有受到完善的照顧
包含就醫是否穩定、服藥是否規律
或者因為醫療狀況不穩定而導致出現一些干擾行為
受干擾的鄰居是可以陳情的
然後,就會有相關人員到他們家去了解狀況
能不能解決問題......老實說,可能不會
但是,可以讓對方有較多的"生活壓力"...因為會受到不少人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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