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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律師提告社區管委會是否可行??

首先感謝各位提出的建議

其實以包容來說真的不需要把自身搞得在社區那麼臭名

但是以權益來說真的吃了很大一個悶虧

許多人會說息事寧人處理,得罪鄰居臭名遺千年

但是請這些人站在我這角度想想

如果今天發生事情的不是我,是您,真的會有那麼大的包容心嗎?

花錢事小,一口氣不吐不快

chungjeter wrote:
為什麼不能在廁所抽菸,不解?味道會飄到別樓層嗎?

當然會阿,廁所通風管線是共通的,你家抽風往上飄,要是樓上的沒開抽風,那就聞得到
行動零一 wrote:
汽車停車格最好是不能停放機車
汽車停車格的所有權人是屋主
停放交通工具有何錯之有?

連新聞都報過

喔~原來恐龍法官+沒水準住戶=無敵

社區之屎真令人討厭~

還有我跟你不熟....不用PM我
chi0728 wrote:
首先感謝各位提出的建...(恕刪)

許多人會說息事寧人處理,得罪鄰居臭名遺千年...

現實中, 強者對弱者說原諒, 那是恩惠,哪天碰頭還得感謝一聲.

反之, 弱者對強者說原諒, 那是無可奈何, 安慰自己而已.哪天碰頭, 只看見別人的鼻孔朝天.


現在是社區各委原已經擺明要整你了,也公布個資, 也認為你拿他們沒輒

到最後,走出去還是在面對那些人,受不了時,你還是得搬家走人

個人建議是, 要幹架就幹到底,至少是抬頭挺胸走出去,而不是默默的搬家.

最後,頂多賣房子搬家走人,換個地方住,天也不會塌下來的.



chi0728 wrote:
首先感謝各位提出的建議

其實以包容來說真的不需要把自身搞得在社區那麼臭名

但是以權益來說真的吃了很大一個悶虧

許多人會說息事寧人處理,得罪鄰居臭名遺千年

但是請這些人站在我這角度想想

如果今天發生事情的不是我,是您,真的會有那麼大的包容心嗎?

花錢事小,一口氣不吐不快


看了您的回覆之後

坦白說

我完全不認為您有把其他人給您的建議聽進去


若堅持那一口氣不吐不快

直接與社區(+管委會)撕破臉,通通依法辦理即可

又何必上來詢問網友們的意見?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maduka wrote: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恕刪)


我認為這點不一定
雖然管委會可以主張個資法19條,與公共利益有關則可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
但此條文是有但書的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而樓主已多次要求管委會撤下,甚至都寄存證信函了,表示管委會就是擺明不處理
光這點就很有爭議了,另外所謂的公共利益如何定義,目前個資法還很亂,怎麼判還很難講
但管委會如主張公共利益是因為住戶違法遭檢舉,有可能影響到其他住戶的利益? 這也很怪吧

一般所謂的公共利益應是指住戶不交繳管理費,有權宣告該住戶名單
但這點要做到絕對安全,還要在管理規章加入不交繳管理費者,會宣告住戶名單,這才站的住腳。

chi0728 wrote:
事情經過大綱如下

...(恕刪)
chi0728大大您好,您加油,小弟今年也告了管委會,給您參考看,管委會可以告民事,主委或委員可以告刑事,例如背信..等,加油
這麼爛的社區你還想繼續住?
走為上策!

chi0728 wrote:
首先感謝各位提出的建...(恕刪)
忍忍忍
louissvs wrote:
這麼爛的社區你還想繼續住?
走為上策!(恕刪)


文才哥你以為喊搬就搬這麼簡單

你可能沒搬過家不知道別人的辛苦

啊 不是說以和為貴?叫人搬家是哪招

自打嘴巴
文才哥粉絲俱樂部開張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707171&p=1
大家都太認真了
樓主問的是
chi0728 wrote:
想請律師提告社區管委會是否可行??


當然可行

況且大家講這麼多
法官未必就照這內容判

想告就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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