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關係固然重要,但善良風俗也重要阿。
我建議先不要報案,找他兒子談吧。
這社會多數人撿到錢都會占為己有,如果當時婆婆不撿,也只是別人撿走。
(還是要鼓勵拾金不昧啦)
更何況又是鄰居,我想好好的跟他兒子說,應該沒問題,
失主是你太太,你以第三者的立場去說,就說是為了安撫生氣的太太,
也為了不傷害婆婆,這種替對方著想的好人最讓人同情了。
畢竟你們是苦主,對方有罪。苦主都拿出以和為貴的誠意,對方再不接受,實不知好歹。
(話說我幼時偷鄰居商店的東西,老闆也是告訴我爸媽,但鄰居感情沒有因此不好。)
而且錢包金額才1500,對方也不會認為是惡意敲竹槓吧。
媽媽長年辛苦拉拔兒子,換兒子幫媽媽擦一下屁股,應該O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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