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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侵占私人土地的糾紛

Leo-tw wrote:
民法請求權是15年
刑事竊佔是5年追訴期
超過以上年限要回來的機會不大
對方只要在法院主張以上
你都會是敗訴的一方,那怕你是合法繳稅的地主


不要這樣亂誤導!! 期限講的只是刑責或民事賠償
侵占的土地,不管多久,還是一樣要還!!
弓長無忌 wrote:
侵占的土地,不管多久,還是一樣要還 ...(恕刪)

地不會動也不會認主人。法律上是誰的就是誰的,沒有所謂還不還的問題。
蓋在你家土地上的房屋如果是違建,那比較好辦,舉報違建拆除就好了。
但如果房子是合法興建的,只是不小心蓋到你家,當時你又沒有提出異議,這個比較麻煩。
依民法796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疆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建築物。但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如有損害,並得請求賠償。

如果只是要解決他人亂丟垃圾的問題,比較好辦。除了建物本身比較難搞外,垃圾應該是丟在土地上吧?
土地還是你家的,裝個監視器,丟一次告一次(向你家的土地丟垃圾是侵權行為,也違反環保法)



弓長無忌 wrote:
不要這樣亂誤導!! ...(恕刪)


sunyearhuang wrote:
地不會動也不會認主人...(恕刪)



我們有去舉報防火巷違建(的確違建),但縣政府態度不敢恭維,只能等了,
jutfq wrote:
我們有去舉報防火巷違...(恕刪)

舉報有人蓋違建在你家的土地(要提證明)。
如果違建只是防火巷,其它是合法的.那你也只能傷他一根寒毛,除了出一口氣,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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