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少人都覺得保護要做好是正確的,這很好~~但是事實是...成本差距很大,當你是出錢者的時候就會覺得幹嘛要那麼隆正呢??再來是裝潢有相關規定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二、內部牆面裝修。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四、分間牆變更。只要有動到就要申請,許可證一張可是不便宜的...
感覺鄰居似乎只想當藏鏡人,躲起來下指導棋。所以永遠只會留下指示卻不願面對面,雖說是鄰居以後會常有往來,但這鄰居姿態過高,以後有的只是摩擦。我認為裝潢難免會有些環境髒汙,只要不違反法規或管理辦法。就不理會他。但還是要向管委會或主委說明一下,避免讓人以為我們在擺高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