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kikids wrote:
新北市社區,戶數低於100...(恕刪)
光明細開就就~~

EX
我們社區(算60戶以下)
日夜班固定的 2個機動代班 固定帶日夜班 也是固定的 1個清潔人員
一個月付給物業公司 約15萬
包一年2次全社區消毒 一年2次的抽水肥
但我覺得明年應該會漲價
保全只要門控有控管好 掛號包裹 有處理好 突發狀況搓的得宜
基本上我們社區不會干預保全要做甚麼的
剩下就看物業公司督導要做甚麼
而且現在中大型物業公司也是會挑點的
毛太多的社區都會PASS
如果你要請一個人 月薪開價3萬
業主還要負擔
勞健保
退休提撥金
基本的
最終成本高於3萬
加上物業公司會抽成
物業公司一個人頭大概會報4萬以上
kinkikids wrote:
感謝您的理性討論。首先表達我是新任主委,想要改革多年來住戶的抱怨。
1.會有住戶“頻繁”進出時間是指白天,以及晚上八點前的下班時段。我不會偏離常理要求保全人員完全不能看手機。本社區戶數單純,晚上10點後幾乎沒有人進出。就像你說的,別睡覺就好了(真的曾經發生代班人員躺在沙發上睡覺,被早起住戶叫醒)
2.我也知道不可能要求代班要認識住戶。但就是已經要求他們要趨緊管理,而他們卻連頭都不抬
4.我曾經問過其中一位較嚴謹的代班,就像你說的,代班表示每個社區的設備都大同小異,怎麼可能不會使用。但我抽問過其他幾位代班人員知道今天來上班要做哪些事嗎?他們回答公司沒有交代,擔任保全經驗只有幾個月,設備也不會使用。我也明確告知夜班勤務是要巡邏關燈,代班笑而不答,果然晚上也沒有去巡邏,就整晚坐在警衛台。
之前高雄舊大樓的公安意外,所以我對於公共安全的警報很在乎。如果發生公安事件而保全未善盡責任的話,保全業者也有法律責任(詳見保全相關法令),在我主委任內,但求防範萬一,而不是像其他酸民在酸我憑什麼叫保全隨便廣播
5.鹽酥雞是指晚上10點離開勤務台去買鹽酥雞。我不可能不同意保全進食上廁所這種基本生活的事,我們保全幾乎天天在位子上用餐的。因為我們是單哨,保全離開位子若不是執勤任務,大門又開開的,我才會提出疑問。
6.我有要求保全業者給我固定名單(2個正班+4個代班),結果還是常常派名單以外的人來,該緊盯業者的事我都提了。我希望能夠換掉業者,但我也上來請教,會不會多數業者都有相同狀況?我先心裡有個底
再次謝謝您理性的討論回覆
1. 你的初始問題 最完美解決辦法就是 需要 [ 固定代班 ]
這樣他們才能熟習 那些時間可以做哪些事情 又不能做哪些事情
去苛求 一天性的 [ 臨時工 ] 要能 100分 難度實在太高...
99%的人都無法做到
2. 你只需簡化 要求這些臨時來的
工作人員 必須做到 不管誰來訪 都強制對講機通報
遇見人經過櫃檯都要抬頭 或是 打招呼 就可以了
這能要求 社區經理 寫進保全工作要領裡
4. 設備操作問題 一樣不能只是苛求 一個只來一天的臨時工 要他能做到滿分操作
大部分這種臨時來的 能做到 臨時判讀狀況 臨時切斷 確認問題 重啟 就很厲害了
至於 常態巡邏業務 對於這種只來一天的 因為他們基本無能為力
所以 我回應中就告知了 你需要的是 [ 固定代班 ] 而不是一群 [ 游擊手 ]
5. 你可以先自身了解周邊超商距離 或是熱食攤販營業時間
要求社區經理告知予公告給工作人員 規定去買的時間點
例如 晚上 23點過後才能去 時限多久(通常是 10~15分鐘)
社區大門 / 內門 離去時最少必須關閉等 減少開放風險
這樣 明確訂立 才能減少問題
6. 兩個班別 單哨 4 個代班 實屬誇張 ....
90%的保全業者 你就算更換了 管服費拿不出高額來說
也會是同樣下場 我不清楚你社區保全人員休假情況
但以現在通用最少的 6天休假來看 正常兩個班別
也就 各自一個代班而已 = 早晚 2個正班 + 早晚 2個固定代班
你可以改為要求 早晚都要 1個固定代班
如果做不到就是換公司 1個 [ 固定代班 ]
這對大部分的物業公司來說 都是屬於正常標配
如果連這樣都做不到 換間吧
kinkikids wrote:
1.值勤一直看手機影片,有人經過時偶而抬頭起來看
2.就算有抬頭,但因為代班人員不認得住戶長相,所以有看等於沒看,放給工人/房仲業務直接上樓而未通知住戶
3.有些代班已經完全沉醉在手機,有人經過時也完全都不抬頭看
4.請代班警衛使用廣播設備,他說他不會使用。猜想他連警報設備也不會使用,需要緊急疏散時只怕萬一。
5.夜班人員跑去隔壁鹽酥雞攤位買東西,離開5分鐘再回來
6.當面告知夜班的代班人員必須去逐樓巡邏並關燈,結果隔天發現根本沒有去巡視
保全有這些問題,其實算是小瑕疵;
如遇到保全人員,在社區服務久了,對於社區內的住戶瞭如指掌,藉著和住戶有密切的接觸,成為社區裡的八卦謠言傳播中心...
金錢往來,說謊,分化挑撥住戶,既可鞏固自己在社區裡的地位,也成為有心人(管委會委員)操弄的打手工具....;
如此一來,可以建立自己在社區裡無可取代的地位,社區也被這種人搞得分崩離析,這才是可怕。
當司法成為貪婪罪犯的托庇,當道德良知瑟縮如風中燭,正直善良必須挺身而出。
minglidx wrote:
是早晚各(1個正班+2個代班)共6人的配置。我已經想到固定人員這招了,但總是有其他人來代班。
一個100戶以內的社區大樓6人的配置有點多,是豪宅嗎?所以聘用人員職稱叫保全而不是管理員?畢竟兩者之間工作內容還是有分別的。我不知道6人裡面有沒包括總幹事?大樓出入口有幾個?
我們社區是住商混和的大樓,122戶,一個出入口,聘有總幹事一名,正常上下班;管理員三名,一天分三班輪流值勤,白天負責收發郵件,晚上負責打瞌睡;日常清潔、倒垃圾等工作外包給清潔人員;清洗水塔一年一次,也是外包。以上工作人員流動是難免,但像樓主社區這樣三天兩頭換人(找代班)就太誇張了,會有這個現象就是承包的物業有問題,其原因不外乎發包的價錢太低,所以發不出正常薪水給保全人員,或者是運氣不好碰到爛物業。
5.夜班人員跑去隔壁鹽酥雞攤位買東西,離開5分鐘再回來。除了這點之外,樓主說的前面四點點改善要求都屬合理。保全人員有缺失就要向總幹事反映,若沒設總幹事就向公司管理階層反映,盡量不要直接當面斥責當事人。若多次反映還不得要領,這時候就要換物業了。
6.當面告知夜班的代班人員必須去逐樓巡邏並關燈。我感覺這是個徒具形式沒必要的動作,若夜班只有一人這時出入口豈不就無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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