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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有權要求管委會各別成員必須回覆其意見

這住戶真好笑 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
不用聲明也會有追訴權的 (他可以告 但不會贏)
只是外行人想嚇嚇人而已

難道我們一般人要說我保留下一秒呼吸的權利嗎?
greatsteve1201 wrote:
本人被抽籤為本屆居住(恕刪)


法律的權利,不是他寫個什麼東西就算了。
在時效內,他的權利不用保留也能行使,
過了追溯期,也不是他說保留舊保留,
抗告也一樣,法律不是他訂的,他說放棄就放棄阿!
不過也不知道管委會委員要抗告什麼??

總之,管委會決議是合法的,各委員更沒有個別答覆的義務。
JIN DER LAND OFFICE
greatsteve1201 wrote:
本人被抽籤為本屆居住(恕刪)


誰理他?他是誰?搞不清楚了嗎?

這麼厲害他來當委員啊!
題外話,這種規約爭議很大

greatsteve1201 wrote:
社區規約有規定,如果無法當委員必須捐出5000當社區建設經費,他也不要遵守規約
5007382 wrote:
題外話,這種規約爭議...(恕刪)

我們也知道,
不過就是有人抽到委員,
就是皮著不當,
這是不得已的策略,
看在錢的份上,
大家縱使不情願,
也是勉為其難把委員當完。
除非獨棟,住透天也是有鳥人怪事的歐,
我家剛搬進來時,管委會就決議要統一作採光罩,
我對違建很反感沒有作,還被當時主委細細念耶


LIN CHIENWEN wrote:
最近看了一些住公寓鳥(恕刪)
Tracy k wrote:
除非獨棟,住透天也是...我對違建很反感沒有作,還被當時主委細細念耶
(恕刪)

違建也能統一施做,
這也是真的厲害!
Tracy k wrote:
除非獨棟,住透天也是(恕刪)

統一作 才不會被檢舉

原文網址: 住戶有權要求管委會各別成員必須回覆其意見 #Mobile0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979469&p=4
john3671 wrote:
統一作 才不會被檢舉...(恕刪)

要死大家一起死的概念
greatsteve1201 wrote:
要死大家一起死的概念...(恕刪)

我覺得你也比較沒耐心
就讓他告啊
告的是主委,並不是你,除非他每個委員都告,試問他要花多少錢?就算他都告程序不對
這種事絕對被打下來主管機關調解,法院不會受理的
先自己去看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和自己社區規約吧!
你也只是義務的委員,法院傳單都沒來自己就怕了,買得起房子能當委員,心藏卻很小,社會經驗都沒有嗎?
我想這樣點你,應該開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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