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takuma wrote:我方的房子從蓋好,到現在約40年了,都沒人住...是2層樓房,3樓就見天空了...約莫20多年前,鄰居的爸爸3樓加蓋(人已往生),砌了8吋厚的磚牆(尺寸如圖)4吋砌在他們家,4吋砌在我們家最近我方整理房子,3樓也搭了鐵皮屋(尺寸如圖)鄰居(兒子)來索要當初砌磚的錢我方的意思是:依現今的價格,大概補個磚頭,水泥,砂的錢...鄰居說:要連人工的錢都要補(100%都要補)可以請問一下,一般坊間都如何補償對方呢? 人都往生了死無對證要不要補償就看樓主了更何況 你也可以主張牆壁一半20年的使用權抵一抵 差不多了
supertakuma wrote:鐵皮一定是搭在該牆面上...畢竟牆面有一半是砌在我這邊...如果當初只砌在他們家...那這次整理我就會自己砌牆了.....(恕刪) 你都有自己花錢整理的準備了叫他依法賠償占用很難嗎?
我家會付錢了事。合理不合理很難去爭了很多老一輩的作法真的是這樣先建8吋在直接找對方要是我家。。也會直接建8吋。。旦牆就送他了。。只是因為8吋比較"勇"有人會很強勢的說。。那叫他拆牆啊那。。你家要拆屋嗎。。牆拆了。。以現在法律是不能在建回去的畢竟這是違建那拆完不能建。。你覺的你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