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醉 wrote:宜解不宜結
事情是這樣,某天半...(恕刪)
結了沒有贏家
下次碰面就跟他說明一下
當天你們已經在睡覺
可能是別戶傳過來的聲音
下次如果再聽到,歡迎來你家試聽看看,或是我們全家到你家門口,再聽聽看
我沒醉 wrote:
事情是這樣,某天半夜2點多我們睡到一半被樓下鄰居按電鈴吵醒,然後大小聲還罵髒話說我們腳步聲太吵 (我們都睡了還會腳步聲太吵??)
因為他態度實在太流氓於是我只好打電話報警來處理,原本我是打算請警察來的時候,跟對方調解看看為什麼我們都在睡了他們到底是聽到什麼聲音
沒想到警察來了他反而變本加厲,當場就在警察面前大聲恐嚇說[以後相遇的到、在外面被我遇到你就慘了、我已經記住你了]什麼什麼的恐嚇詞講了一堆多到我都記不住了。
然後那警察先是在旁邊安靜的聽完他大約3分鐘的恐嚇演講致詞,才跳出來勸解,但對方還是繼續嗆只差此時他很明顯不敢再罵髒話
(他似乎不知道恐嚇也有罪而且比妨礙名譽更重的樣子)
反正最後我們跟對方的人(除了那男的)已經初步談完噪音的問題了,但只有那男的就是從頭到尾一直到要離開前都還轉頭在講一些恐嚇字眼
現在問題來了,既然知道樓下有這樣的人,平常還是使用同樣電梯,我們最後覺得還是應該先備案
如果今後大家相安無事自然沒問題,但如果下次遇到那男的再來挑釁我就一定會提告,到時候連同這次的恐嚇記錄應該都是很重要的證據
但當初因為警察已經在場所以我沒有想到要錄音錄影,所以我想問的是,對方是在2位警察面前恐嚇我們,這樣可以當作證據嗎 (警察是否會選擇拒絕作證?)
還是我們要越快越好免得那兩個警察已經忘記這件事…
然後恐嚇罪是公訴罪是否沒有所謂的備案? 一旦我作了筆錄證據明確之下對方就一定會被檢察官提告嗎?
因為目前我們是打算先息事寧人觀察看看,如果未來大家和平共處就沒必要在此時把事弄複雜化,但此次證據該如何讓警方做保留?
有沒有人有過類似報案經驗可以提供參考看看,或是有什麼好的建議,感謝!
如果是要息事寧人、觀察看看,那就沒什麼好建議了。
明確的恐嚇了,直接提告恐嚇,警察的秘錄機全都錄到了,這樣還不提告那是要什麼時候提告?
被打一頓後才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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