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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社區自治關於社區管委會運作的亂象

Topus wrote:
無給職 對於勇於任事的委員的熱心 住戶和我是給于肯定的加持

住戶們對主委任內 某一水電行竟然包山包海幾乎承接社區大大小小工程有點微詞怒...(恕刪)


有的時候
如果能夠遇到配合度高的廠商
可能就會無可厚非讓優良(?)廠商得標


配合度有分公跟私領域..
就只能看住戶能不能有所監督了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長眼 wrote:
私人產權?您應該去...(恕刪)

對!
車位內屬於私人產權沒錯!不然賣車位是賣心酸的哦!
使用"辦法"是規範,規範有無法律效力?這才是重點!
車頭方向同樣是規範,有無罰則?
車位專用部分也不代表你可以堆東西喔,規約也可以規範你車頭朝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十五條
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住戶規約規定車頭朝外,依照第15條精神你應該遵守

kaod wrote:
車位專用部分也不代表你可以堆東西喔,規約也可以規範你車頭朝外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十五條
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住戶規約規定車頭朝外,依照第15條精神你應該遵守大笑..(恕刪)


小弟實在是不懂
為什麼有些住戶一定要有特權
或者自認為是化外之民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kaod wrote:
車位專用部分也不代...(恕刪)

這就是理想與現實的差距....
如果可以的話,加入管委會吧!
了解一下什麼叫理想,什麼叫現實,什麼叫化外之民....
社區有規約,是的!
有罰則........嗯嗯啊!

不長眼 wrote:
私人產權?您應該去...(恕刪)


我就是超怕這樣
私人產權還要被管

所以,假如不是買不起透天
我絕對不買公寓大樓
大樓至少還有管委會有規約可以約束,假如嚴重犯規聯合住戶還可以打官司要求對方搬走
最怕那種集合式透天,完全沒有管委會,只要一家搞怪! 其他家都遭殃

現實社會發展不像以前和睦,全部都要依法,捨去道德觀,這社區不會好的
民法總則有段文字,大意是 : 法律有規定者,從法律,法律未規定者,從習慣.
不久前一段新聞畫面 : 中國某地一男子買狗關籠,澆熱水虐待,旁人看不下勸阻,男子嗆回,我弄自己的狗,犯法嗎?接著就是群眾一擁而上,男子被打趴地上,流血哀嚎.
應該去堅持管委會和管理室要照規約和公寓大下管理條例嗎?明顯有瑕疵,也是爭議問題,在網路找得到法律人的解釋,俺家的問題是建商用空屋票數投給屬意的管理委員,當委員要有熱枕和時間,確定有些委員一定不到,或很忙要輪班不一定到,俺是閒人,也有興趣,懂點法律和採購,不受建商喜愛,每次都去管委會當住戶旁聽代表,眉頭一直皺,緊守會議程序沒鬧場,當作沒看到會不會皆大歡喜?最近想請建管處解釋,衝動前想問看看,該不該睜隻眼閉隻眼。

orangebear1006 wrote:
我就是超怕這樣
私人產權還要被管

所以,假如不是買不起透天
我絕對不買公寓大樓...(恕刪)


問題是停車位通常都不是私人特定產權
只有專用部分產權

法律名稱不是很清楚
但是
私人專有(須受政府法規規範)

私人專用(屬公用產權.須受政府法規及社區規範)
其權力範圍是不一樣的..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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