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只不過對這個社會完全失去了信任。我當然知道,違建就是違建。但是,為何這個人要用這種惡毒方式來對待新鄰居?一下子說我家施工讓那裡淹水(隔天我就去證明那不是原因,水溝是通的,那裡原本就會積水,因地勢較低),一下子說我把水溝封起來(事實是,原本封起來,我還自己開了一個清潔孔,以便清理),白的講成黑的。他家的東西都堆在我家防火巷前面,堆得理直氣壯;而我家要怎麼蓋,卻要他們多嘴?這有天理嗎?他們的防火巷增建到只剩四五十公分,前面車庫一排都搭建二樓違建陽臺;而我現在蓋你就要讓我死?這....是人與人之間相處之道嗎?另外,沒有事實根據就用信函亂寄到跟我工作有關的地方,事情一碼歸一碼,這樣是一個「人」應該做的嗎?從一開始我主動示好、送些小東西、幫他們車庫做帆布罩、允諾免費提供手工洗車(考...沒人這樣了啦)、鷹架做擋板、四點半後不施工、防火巷施工不釘他們牆壁(最後有不小心釘了一根,其他都有silicon),到現在,我精疲力盡了...我決定,不再退讓。
1.他家遭小偷關你裝潢什麼事?已經有證據證明有因果關係了嗎?還是他說什麼你就信什麼?還道歉勒?他說他家被偷幾百萬,你也要說是你不對嗎?你要賠嗎?2.他要封板防小偷當然可以,叫他要出錢啊,他出一張嘴就叫你做,你也做,他付錢了嗎?3.被丟杯子你還能笑笑的?這只證明你很軟或是你也認為你理虧,對方才會軟土深掘,看你的底限在哪4.如果你要你家違建繼續使用,那保證你永無寧日,索性不要違規,但是換你檢舉拆他家的,檢舉到拆為止5.至於寄信到你公司,直接告他毀謗,不用客氣,這是他送你的談判籌碼一定要用,只要告了他,你家的違建肯定用到老都沒事。
俗話說「千金買屋,萬金買鄰」,鄰居很重要,否則遇到惡鄰,會讓你連自己的家都不想回去,我一直有一個想法,如果能聚集一群職業、學識、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同事或朋友,共買土地,各自建一棟屬與自己,又不互相連的獨棟透天,這樣可以互不干擾,又能互相幫忙的小型社區,只要六、七戶就可以,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同感。
我想問大家兩個問題:一個法律搞得90%的人都在違法,是誰的問題?然後,違法後政府機關又屢屢以各種方式無法執法,又是誰的問題?當你的建築法規陳義過高,先陷人民於違法危機,再以公權力「視時機」介入,這樣子的政府政策,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