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自犬 wrote:
我以前的社區發生過同...(恕刪)
我要說的重點就是這個
該住戶會勝訴 先決條件是=> 有管委會!!!
假設管委會用拖的 你要怎麼打官司
他只要丟給區全會 你連要告都不知道要告誰
還有管委會打官司 可以動用社區基金 但是住戶沒辦法
也就是說管委會可以跟你打到底 還可以用基金請律師
真的要打 住戶一定是吃虧
就算打贏了 也是花全部住戶的錢來修
頂樓住戶 也是要繳管理費 到底誰佔了便宜?
再來官司打贏的原因要去看判決書 不要片面以為屋頂漏水管委會就要不計成本去修
免得造成錯誤的判斷
一個打官司的社區 房價絕對不會好看 就算不跌 不和諧的社區你想住嗎
所以擺高姿態 或者動不動上法院 真的不是好方法
我認為於情於理 頂樓漏水不論全體住戶或管委會都有義務去維修
但是不同的溝通方法 會導致不一樣的結果 所以才會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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