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唱歌擾鄰 最高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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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民眾未來若遇近鄰噪音擾人,可透過大樓管委會經住戶同意訂定規範並向各縣市府核備後,即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促請各縣市政府工務部門前往查察開罰,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
過去民眾若遇到近鄰產生噪音擾人安寧,雖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報請警察局處理,但難免勞師動眾。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儒今天表示,在環保施政調查中,有41%民眾反映日常生活中受噪音困擾,其中又以「近鄰噪音」困擾最多,其中多是有鄰居在晚間彈鋼琴、唱卡拉OK、晚間洗衣服或是小孩子跑跳等事發生比率最高。
謝燕儒說明,環保署近期完成「近鄰噪音公寓大廈管理規約」範本增修條文,明訂「彈奏樂器或唱卡拉OK」、「樓上跑跳、搬重物影響他人安寧」、「冷氣空調、洗衣機等電器動力設備使用」、「裝潢施工」等近鄰噪音規範項目。
謝燕儒表示,未來只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經大樓住戶同意,將上述管理規範納入規約,再報請各縣市政府單位核備,之後大樓住戶若遇近鄰噪音擾人狀況,就可將案件移請各縣市工務部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開罰3000元到1萬5000元。
謝燕儒說,未來民眾若遇近鄰噪音擾人情事,大樓管委會和縣市工務部門便會介入處理,「處罰並非重點,仍以協調為主。」環保署會於9月建議條文轉送縣市政府,函送各地方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參考執行
**西班牙鋼琴家鍊鋼琴擾鄰 遭檢察官警告**
中廣新聞網 – 2011年12月24日 下午9:42
西班牙一名鋼琴家,練習彈琴時音量太大、騷擾到鄰居, 檢察官警告他說,如果他繼續打擾鄰居,可能被判處七年半徒刑。
這名鋼琴家叫馬丁,現年26歲,住在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地區,他每天練琴8小時,讓鄰居無法休息,於是告上法院,說他們無法忍受馬丁製造的噪音,精神已經受到損害。
檢察官警告馬丁說,如果他繼續打擾鄰居,可能被判處七年半徒刑。馬丁聽到後,決定和太太立刻搬家。
**西班牙一家庭孫子彈鋼琴擾民 老人被罰款整改**
新華網北京1月11日專電 據法新社報道
西班牙一對老夫妻因為自家孫子長期練習鋼琴擾民而于10日被法庭下達了最後通牒:盡快安裝隔音設施否則不能再“制造噪音”。
鄰居因為無法忍受兩年來這家小孩練習鋼琴時的噪音而將老夫妻告上畢爾巴鄂當地的一家法庭。法官于是以有損社會公德的罪名判處夫妻倆交納罰款4500歐元(約合5440美元)。除此之外,他們被告知,如果還想繼續在房間內練習鋼琴的話,必須在20天限期內安裝雙層玻璃等隔音設施。
盡管被告夫妻兩人為自己的孫子辯解,與成年人相比,孩子的力量很小,他敲擊鍵盤的力度也不會很大,然而法官並沒有因此開恩。
原告律師胡安‧伊格納西奧‧馬科斯表示,根據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原被告雙方都享有擁有“安寧生存環境”的權利,而原告鄰居制造的噪音已經“大大超出了可以忍受的限度”。他還表示,他的委托人患有腦血栓,而委托人的妻子患有偏頭痛,“噪音”無形中加重了兩人的病情。
上述有一段話""原被告雙方都享有擁有“安寧生存環境”的權利""
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這應該是憲法自由權的真諦
台灣的司法要加油啊!被鋼琴噪音干擾的人他們應該擁有“安寧生存環境”的權利
flycode wrote:
前屋主明知道鄰居彈鋼琴,卻不勾 「擾鄰」就代表未盡告知義務,
不管是彈鋼琴、放音樂、施工聲、腳步聲、大呼小叫.....都可視為「擾鄰」。
樓主是可以跟鄰居溝通改善彈鋼琴的問題,但同樣可以向前屋主求償。
擾鄰很難定義耶.
像我家隔壁是里長辦公室,常常都會出借辦講座甚至是定期授課,有些講師會越講越high越講越大聲.
我是對聲音很敏感的人,所以每次我聽到隔壁牆傳來隱約的聲音就會氣呼呼的.
但是我老公卻覺得他沒聽到什麼聲音,還說是我神經質.
同一個屋簷下我們夫妻兩個對聲音的感受就明顯不同,可見前屋主跟版主的認知有可能差距更大.
後來我乾脆投書到總統信箱(我家這裡的里長跟執政黨是同一黨派的),
內容不外乎就是罵了一頓,還有質疑里長出借場地是不是有租金所得...
過了兩個禮拜之後,就看到門口貼了公告,內部禁止麥克風使用,而且連設備都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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