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家和鄰居中間有條走道.(現已經賣掉了)鄰居有在養貓.此鄰居就將貓糧食(像水泥一樣大包).推放在走道上而且不止一包.幾乎推的和人一樣高.且至少有7-8落.每次去管委會反應也沒有.管委會根本拿他沒皮條.只要請他搬走就一定會以吵架收場.現朋友搬走了真想去檢舉.請問是要到環保局還是版上所說的消防局?
把鞋櫃擺在大門外走廊這是 違法的已經有判例了!請管委會處理~如果 管委會 或是 住戶大會 通過 可以讓住戶在走廊 或是 樓梯間 放鞋櫃一但發生事故通通都有責任 跑不掉!如果是 管委會 自己開會同意放置 那有事故 管委會 必須連帶負起賠償責任如果是住戶大會有通過 那會全體住戶 都必須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