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eda wrote:#再次強調,此為個人行為,並非針對慈濟或警察,只是敘述當事人身分而已# 可是文中卻一直強調「慈濟」、「警察」.....似乎只要加強這兩個詞,就能得到重視!一個團體本來什麼人都有,不需要刻意強調吧?
dobia2 wrote:請不要做人身攻擊,你的斷章取義,只是為了博得不清楚狀況網友同情,整個社區你們一家還沒搬進來時大家和樂融融,自從你們家搬進來,在那邊撥弄是非,搞的整個社區都要聽你的,如果你受不了可以搬走,沒有人會同情你,還有你在亂寫東西或亂把別人照片放在網路上我們會採取法律途徑,只是整個社區都在容忍你,不要太過份。。...(恕刪) 被控訴的一方如有冤屈,可以在此說明網友可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