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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 社區管委改請12小時的保全

我們的社區警衛也是兩年前改請12小時,星期六還會提早下班,星期日還可以休假,除了平時白天收信打掃整理垃圾等雜事,真正保全(住戶安全)要做的好像都沒有,而且下班時間還挺早的19:30人就不見了,像我們如果晚點下班,連掛號信.包裹都沒有辦法收,感覺真的很差.我老公都說等輪我們家做住委時就要來大搞一翻,因為有多餘的經費,主委卻都不對社區環境及公設有所改善,丟意見也沒有要處理.請問各位大大~物業公司有比較好嗎?每月的花費會不會比較高?新竹有可靠的公司嗎?
水云間

chuohsun wrote:
之所以會100元/坪,是因為住戶少,只有20多戶的緣故。為了要維持基本營運,才會這麼貴。


ysc_kyy wrote:
戶數少管理費負擔真的蠻重的.........個人2000年時搬入才14戶的大樓社區


我找房子時,有看過不少7F雙併 或是7F 一層4戶的
這種如果要住久都很麻煩

不請管理員,不收管理費,水電費由台電,水公司自動分攤
光是什麼東西壞了要修問題就一堆
是誰要去挨家挨戶收錢?
20年後電梯該換了 1F 根本不理,2~4F撐一下,5~7F才倒楣

收管理費,除了維持正常運作,還要準備一筆基金修屋頂漏水,電梯維修,日後的電梯更新....
戶數少真的很難搞

所以後來我找了一個80多戶就舊華廈,電梯又剛更新,真好
12小時應該還好,有日班警衛就應該足夠應付一般日間狀況
晚上就用門禁管制就好,只是要看管委會有沒有足夠的預算來做
晚上各住戶都回來了,郵差之類的也都休息了
其實都還OK
除非住戶本身有問題否則問題不大

何謂住戶有問題
就是裝了監視器還給你偷拔的....
我們大樓就真的有內賊晚上幹走監視器跟攝錄設備的.....(這年頭啊.....)
其實不排除有人躲在裡面啦,所以本來是請個普通的老伯換成專業保全
雖然那個老伯很盡力了....不過被幹走2-3次就有住戶不爽要換成專業保全
要保全在下班前要整個大廈(7層樓)通通巡過(爬樓梯)一遍才走....
(攝錄設備改成只拍門口並且上大鎖跟關禁閉,地下停車場跟電梯就沒裝了)

12小時有12小時的優點(俗...)
24小時有24小時的缺點(貴...)

給您小弟的經驗給您參考看看吧
我正想換房子(不過時機好像不太對)
因為社區戶數不多,卻希望跟周圍的大社區繳一樣的管理費(40元/坪)
結果,管理費收齊只有八萬初
請不起24小時保全,也沒有總幹事
每年選委員都難產

可能因為是便宜的社區,空屋,法拍屋,賴皮戶一堆
有一段時間,賴皮的還愈來愈多
搞到一個月只收五萬初
看不慣
只好開始追繳,
為了有效的追繳,追到法院去了
現在好一些,大概一個月可收到7萬初(有些還在打官司)

最初,建商代管的時後,也是24小時的保全
交接後,發現24小時保全的報價最少的是七萬二(其中一個組長,可以代收管理費,90年我去附近各社區管理室聊天問的)
只好面對現實,改成12小時保全
而且是自己請(從清潔公司挖角,平常掃本社區,感覺人很好)
缺點是老了點(接近70)
薪水是24000元/月,年終一個月,中秋,端午1000元,只休星期天,過年
沒勞健保
當然,加強了監視設備,且監視畫面(十多個畫面)有裝第四台的都可以看得到
其他花費
清潔花8000元/月(含清水塔兩次/年,消毒兩次/年)
電梯保養8000元/月
化糞池20000-26000元/年
消防申報加改善40000-50000元/年
委員津貼(管理費減半,否則沒人幹)2500元/月
當然不會有總幹事(請不起)
其它深水,污廢水馬達,電梯,監視器修理,燈具更換,文書費(存證信函,郵費,影印,...),其他公共修繕(鐵門,門弓器,中庭座椅...)
加上其他收入,目前還算收支平衡(每年會存個十多萬,只不過有數十萬還在打官司)

收入除管理費
尚有"有線電視回饋金",賣遙控器,門禁卡收入,公共車位租金,公共基金定存利息,管理費活存利息,網路公司電費補貼
大概每個月增加8千-1萬初
旁邊的馬路如果開通(不知要幾年),應該可將外牆出租,增加一點收入
最近也通過違規停車處500元的違約金或門禁消號30天
希望可以改善違規停車的狀況,或增加一些收入
也有人提議收取空車位,空屋代管費,或代租抽成,不過沒通過

社區事務繁雜,花費太多的精神
但只要住在這裡,就算不做委員,也會看不慣
所以家人要我搬家算了

提供參考







chuohsun wrote:
最近獲知社區的管委會...(恕刪)


保全人員由不一定只能改12小時.
應該是看社區需求及經費來衡量.
大致上6萬左右的方案有
1. 每日16小時.(早6-晚10)
2. 每日24小時.但是星期日休假(或六日休).

小弟台北縣社區每月收入不過9萬.剛好付完2台電梯全責保養費及24小時保全.剩下幾千元.
以上提供.就看您怎摸跟物管談囉.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朽木露琪雅 wrote:
......三個月沒繳錢者,大門、地下室停車場、電梯門禁之門禁卡一律消磁,等於無法上樓回自己的家、或下樓取車.....(恕刪)

以前當主委時有研究過,這樣適法性有問題,管委會對不繳錢的住戶可以不提供服務但不可以不讓他回家.........

朽木露琪雅 wrote:
....電梯有鎖門禁--你住十樓,你的卡片只能刷十樓,其他樓層完全不行....(恕刪)

能這樣做最好,不過有些大樓安全梯與電梯間是相通的,這樣做就沒意義囉........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朽木露琪雅 wrote:
.....這辦法也是經由住戶簽名同意。所以我們管委會比較能管得動住戶、約束住戶.....(恕刪)

是這樣沒錯,但若有住戶因沒繳管理費而不能回家,當這戶到法院提出告訴時法院會如何判決?這不是任一方說了就算數,最後還是由法官來判決......不變的原則是任何約定、合約不能超越善良風俗與法律、憲法之規定..........
提出這點並不是鼓勵不繳管理費,而是管委會在執行管理之前應該多加考慮,強制事項最好由執法機關來執行,免得花了心力在公共服務上,到頭來卻惹上官司.........


朽木露琪雅 wrote:
.....我們大樓兩隻電梯旁是樓梯間,樓梯間的大門鎖頭開關是在樓層內,....
.....建商一開始就在每戶大門旁邊加裝「警報設定器」.......(恕刪)

個人目前住的大樓公共環境與管理設施跟您的差不多.....但有些大樓安全梯與電梯間共用走道,沒有安全門可以上鎖,就沒辦法這樣管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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