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bg1317 wrote:數學怪怪的... 不是 20萬/100=2000 另外 我的想法 公積金應該是出在公共部分 另如 油漆 電梯 外牆分開獨立 這也不是我說的算 你說的沒錯啊所以這點錢有沒有比管理費高?看開一點公積金應該是出在公共部分? 理論上啦但我覺得你的想法好天真, 好羨慕就好像在說人民的納稅錢應該100%被用在國家上面一樣但你我都知道根本不可能
bgbg1317 wrote:公積金應該是出在公共部分 另如 油漆 電梯 外牆分開獨立...(恕刪) 顯然你對"公共"有自己的見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區分,就只有專有部份共有部份約定專用只要是共有部份,就是公共專有,專用的定義,大致就是"你可以合法的把門鎖上,不讓外人走進來"的區域其他全都是共有所以頂樓不是你的,各樓層梯廳不是你的, 連你家門面對梯廳那一面都不是你的"外牆"的確是個灰色地帶因為外人不可能爬去你家外牆,但是你自己也不行啊但是管委會有統一管理的權力, 但是維護之責就不一定了會這樣搞主要是因應台灣特有的住商混合,有裝招牌的需求管委會當然可以定義招牌格式統一管理但總不能因為統一管理,就由管委會出錢裝招牌吧?重點是只要是一個管委會之下就只有一個共有部份而不會分A棟有事自己想辦法,B棟有事自己想辦法,C棟...(除非事先放好大絕,來個"規約另有規範")所以請醒一醒,公共部份,(通常)沒有區分不是只某棟有用到或沒用到就可以不算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