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檢舉就好,請用下面這個方法寫,社區有住戶違法以個人雜物佔用公共空間,名單如下:X樓X號......馬上工務局就直接寄公文來,如果你們管委會委員有點羞愧心應該馬上就會改正,如果連公文都不敢貼,繼續用力給它檢舉下去,只要住戶檢舉滿3次,工務局就會派專人到社區查驗。
檢舉沒用,公審不痛癢 1.建議你直接跟他講2.加入管委會嚴格執法檢舉只會讓管委會收到來函最多消防局到場關切、安檢總之有什麼動作委員絕對先一步知道 政府單位對這種 "家務事" 很消極(我們大樓早就收過各種檢舉後來函)拍照檢舉、罰到他縮只在夢中立法都搞到警察不開違停罰單了門口擺雜物...你想檢舉有用嗎? 回過頭來打不過就加入或加入打敗他
登記參選管委,加入管委會才是唯一解! 這種事在這裡講是沒有太多效用的,你們的社區規約只能約束到你們社區的人,外面人管不到。反之外人講破口舌你們社區也可以置之不理。政治就是這樣,管理眾人之事。以前長輩會叫你不要碰政治很髒很噁心很ooxx。但是你不碰它,它就會來搞你;搞到你全家雞犬不寧。但當你加入之後就會突然不搞你了。簡單的例子如柯文哲,你看他選上後還有誰在查他的塑膠椅去哪了?
府城吃貨 wrote:最近管委一直在呼籲消...(恕刪) 說白就是住戶"守法+素質"你作的到不代表其他人作到,社區梯廳與樓梯間(公共空間)不能放置私人用品是基本規則,慶幸自己的社區無此問題可以快樂安心舒適繼續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