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LebornJames wrote:
隔壁計程車車位有停機車(有付費)
但卻把機車故意停在車門這一側
造成我副駕駛這一側都無法正常開門
去跟總幹事講,竟然說他機車停在格子內就是ok沒辦法,我看其他車位停機車都是停在汽車的正後方,就是我隔壁的刻意這樣停,我車子往前後移動,他機車就故意前後移動的檔…
所以這樣無法可管?只能任由他高興怎麼停嗎
停在汽車的正後方就會超出格子了吧?
你們社區允許嗎?
人家機車都在格子裡
你怎麼不想想你副駕這邊門一開就超線了?
建議要求立法停車格要劃大一點
不應該是以車子關門的寬度為基準
應該以車子兩邊車門全開的總寬度為基準
長度也是以後車門全開的總長度為基準
來規定停車格的長度及寬度


